一、文件出台背景
近年来,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伤人事故易发多发,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春节期间是燃放爆竹销售、使用的高峰期,烟花爆竹事故的易发期。加强烟花爆竹在生产、运输、销售、使用和管理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有效整治和管控烟花爆竹,有效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加强全市春节期间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实现“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保证重大危险源和零售网点、燃放点的安全,确保全市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不发生伤亡事件、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有效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
三、工作任务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各职能部门、属地和管理单位的责任,落实燃放烟花爆竹事故防范措施,强化对群众宣传引导,提高事故防范意识。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四、文件依据
《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
五、执行范围和期限
文件在阿克苏市内执行,执行期限为2023年春节期间(2023年1月15日至2023年2月5日)
六、核心内容
一是明确职能职责。对全市应急管理、公安、消防、商务、执法、交通、住建、宣传、环保、卫生等职能部门及属地单位的职能职责进行明确。
二是明确工作措施。在销售监管、执法检查、安全宣传和维护放秩序等4个方面进行明确要求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