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为全面掌握中国土壤资源情况而开展的一次普查。土壤普查是查明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等的重要方法,普查结果可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也可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是守牢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是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保护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有效途径。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1、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遵循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衔接已有成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2、工作目标。全面查明查清我国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守住耕地红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3、工作任务。通过对全市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定点取样、调查、检测。完成土壤数据库、土壤样晶库建设,组织开展市级土壤普查成果汇总,主要汇总图件、数据、文字和数据库等成果;开展土壤质量状况、土壤改良与利用、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农林牧业生产布局优化等数据成果汇总分析;开展土壤二普40年以来全市土壤变化趋势及原因分析,提出防治土壤退化的措施建议;开展耕地退化、耕地后备资源等专题评价,提出治理修复对策,合理指导农业开发利用,促进农业产业化布局。
三、文件依据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新政发〔2022〕65号)和阿克苏地区行署办《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阿行署办〔2022〕37号)要求,为保障阿克苏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工作科学有序开展,结合阿克苏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全市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普查内容包括土壤性状、土壤类型、土壤立地条件、土壤利用状况普查四个方面。2024年以前完成户外取样、调查及检测等工作,2025年汇总数据和对数据进行分析。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1、调查内容。对全市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由上级相关部门确定采样、调查点位坐标,我市调查人员根据坐标开展取样、调查等各项工作。
2、责任分工。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建调查队伍,开展取样、调查和检测等工作。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统计局、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提供普查工作必需的本单位掌握的数据、图文资料。各乡镇、片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配合普查工作,提供必要数据、资料,协调被调查人,处理影响普查工作的突发事件。
3、普查经费。主要包括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地方自筹资金主要由市财政预算资金中支出。
六、新旧政策对比,或与之前有关文件的关系
土壤普查与土地调查的主要区别:
1、范围不同。土壤三普对象是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中突出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潜力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调查面积约为陆地国土的76%。土地调查的对象是我国陆地国土。
2、目的不同。土壤三普的目的是查明全国土壤类型及分布,全面查清土壤资源现状和变化趋势,掌握土壤质量、土壤健康等基础数据,实现对土壤的“全面体检”。土地调查的目的是全面查清某一时间节点全国土地资源数量及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利用状况基础数据。
3、内容不同。土壤三普是对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土壤类型、土壤立地条件、土壤利用情况等的普查。土地调查是对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等的调查。
4、方法不同。土壤三普是调查采集表层土壤样品,挖掘土壤剖面、采集分层土样,分析化验土壤理化性状等,是三维立体式调查。土地调查是通过遥感影像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判读,实地调查核实变化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是二维平面式调查。
七、有关政策扶持、优惠或其他帮助
(一)组织保障。全国土壤普查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推进下有序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自治区、地区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辖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技术保障。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技术规程制定、技术培训、技术指导,以及相关技术队伍体系组建等技术保障工作。成立专家咨询指导组和技术工作组,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土壤普查相关基础理论、技术原理,以及重大技术疑难问题的咨询、指导与技术把关等。自治区、地区也组建本级技术专家组,负责重大技术疑难问题的咨询、指导与技术把关等工作。
(三)经费保障。2022年,中央资金补助78.89万元用于阿克苏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四)宣传引导。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自媒体等渠道,大力宣传土壤普查对耕地保护和建设,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撑“藏粮于地”战略实施,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促进乡村振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土壤三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安全保障。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并落实普查工作保密责任制,确保普查信息安全。
八、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按照“一年试点、两年铺开、一年收尾”的时间安排进度有序开展。2022年启动土壤三普工作,开展普查试点;2023—2024年全面铺开普查;2025年进行成果汇总、验收、总结。2022年2月1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利用四年时间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