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阿克苏市今冬明春稳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3/03/05 6.9k 阅读 518 点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稳就业保就业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利用今冬明春时间窗口,推动政策落实再加速、服务保障再加密、困难兜底再加力,最大限度的降低疫情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带来的不利影响,全力保障就业大局持续稳定。现对《阿克苏市今冬明春稳就业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十届七次全会和自治区、地区稳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兜牢困难群体底线,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通过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就业问题,使人人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

二、工作目标

今冬明春(2022年12月-2023年3月底)需完成冬季大培训9.2万人次、农村劳动力全覆盖培训2万人次的培训任务。

三、文件依据

根据《关于开展“发力四季度就业再攻坚”活动的通知》(新人社函〔2022〕227号)相关内容。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面向阿克苏市范围内16-59岁所有城乡劳动力。实施期限为:2022年12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围绕不断拓宽就业渠道,促进企业稳岗用工,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通过采取以下措施抓好落实:

(一)围绕地、市产业发展布局,大力发展特色农业、设施农业、现代农业和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促进农业、林果业产销对接。大力发展纺织服装、电子产品装配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不断扩大和提升企业吸纳就业的容量和能力,对吸纳劳动力就业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按规定落实各项补贴政策。持续加强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物流产业园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产业吸纳就业的承载能力。大力发展商贸物流、康养医疗、养老育婴、家政服务、休闲旅游等现代服务业,繁荣假日和夜间经济,优化文化和旅游场所的夜间餐饮、购物、演艺等服务,打造市区夜间经济示范街区;支持电子商务、直播带货、网约配送等新业态发展。实现一、二、三产全面推动、融合发展,培育更多就业增长点。

(二)支持劳动者创办小规模经济实体、地摊经济、批发零售、家政服务、建筑装修等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多种形式实现灵活就业,引导农村劳动力采取短期务工等就业形式,获取劳务性收入。对脱贫户劳动力、边缘户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落实扶持政策。

(三)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企业用工难题,引导企业提高工资待遇、优化用工环境、稳定员工队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实现企业待遇留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引导用工需求较大的园区企业“走出去”招工,积极开展“送岗下乡”、企业招聘日、劳务对接等活动。要根据企业急需紧缺用工需求,积极搭建求职招聘服务平台,持续举办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保持岗位发布和招聘活动密度。开展岗位信息集中收集,及时掌握各类用工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和零工信息,加快岗位信息更新频率,保持发布规模,加强岗位信息智能匹配、精准推送。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每周至少举办1次线上或线下专场招聘活动,每月至少举办l次综合性招聘活动,维持市场热度,向各类劳动者提供方便可及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推动劳动力有序外出务工。要注重保障重大项目用工需求,加大劳务协作支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将重点企业纳入用工保障清单,优先发布岗位信息、组织招聘对接、开展岗前培训,助力投资尽快落地。要协调重大项目用工单位,优先招用本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

(四)指导企业制定用工行为规范,明确用工保障条件、工资待遇等,引导企业改善工休环境,解决“夫妻房”等现实问题,营造拴心留人的企业氛围。园区要加大公租房供给力度,向进城务工劳动力倾斜;利用闲置公共资产,为就业困难人员、临时失业人员等提供过渡性食宿服务,开展岗位推荐和职业指导;加快推进产城融合,健全医院、学校、餐饮、娱乐等配套设施,满足务工人员及子女就医、就学、娱乐需求,让园区成为宜业宜居之地。

(五)做好农村劳动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考核工作,以乡(镇)中小学国语课教师为主体,村干部、“访惠聚”工作队具备国语教学能力的少数民族干部为补充,根据农村劳动力国语水平,按照每班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最低不少于40课时,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标准开展培训,培训教材使用自治区出版的《国家通用语言学习读本》,培训主要内容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听说读写,对达到考核标准要求的,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再次编班培训,确保达到合格标准。

(六)做好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以技工学校乡(镇)分校为依托,主要针对40岁以上有参加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需求和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大力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重点开展农业、林果业、畜牧兽医、农田水利等培训,着力培育一批专业生产型和生产经营服务型高素质技能农民,确保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人员合格率95%以上。

(七)落实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摸排人员底数和就业意愿,通过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国有企业招聘、“三支一扶”计划、就业见习等就业帮扶机制,推动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离校5年内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已申领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创业补贴。开展政策进校园、专场招聘会等就业帮扶活动,推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未就业青年早就业、稳就业、就好业。

(八)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力度,降低贷款门槛,简化手续,压缩时限,提高额度,拓宽渠道,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带头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创业担保贴息贷款申请人可在创业地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不受户籍限制。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担保贷款及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六、政策扶持

(一)基本劳动素质培训补贴:参加基本劳动素质培训考核合格的学员或代为申请补贴的培训学校。培训(含住宿费)补贴按照每人每天50元,伙食补助按照每人每天15元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

(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培训机构对有培训意愿、转移就业意愿的城乡富余劳动力开展职业资格培训,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合格证书)后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按照A类职业(工种)培训补贴:1800元/人;B类职业(工种)培训补贴:1500元/人;C类职业(工种)培训补贴:1200元/人。

(三)创业培训补贴:1.培训机构对有培训意愿、转移就业意愿的新疆籍城乡富余劳动力开展创业培训,在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并创业成功的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按照1250元/人;3.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不超过125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

(四)自主创业补贴:对新疆籍高校毕业生(毕业近5年内)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在疆内实现自主创业,稳定经营6月以上并保持经营状态的,可以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2000元。

(五)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创业担保贴息贷款申请人可在创业地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不受户籍限制。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担保贷款及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六)就业见习补贴:将离校两年内的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的阿克苏地区籍失业青年全部纳入就业见习准备活动中,参加就业见习期间每月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00%给予见习补贴,见习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再给予岗位补助。见习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阿克苏市今冬明春稳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