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2022年阿克苏市未完成自治区考核指标,优良天数仅有203天,距离考核还缺6天,目标2023年考核指标又较上年增加,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当前我们面临的严峻形势,正视空气质量未完成的问题短板,对症下药,力争完成2023年考核指标。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工作要求:通过实施“稳步推进清洁供暖、城市重点道路洒水做到全覆盖、规范建筑工地扬尘管理、严格落实露天禁烧管理、开展小区扬尘治理专项整治、强化对重点区域扬尘管理、规范渣土车的运输、强化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加大周边乡镇砂石料场管控、强化区域联动配合,完善应急减排措施”。11项具体措施,夯实各行业属地部门责任,狠抓落实,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详细制定本部门行业子方案,每阶段专题研究部署,建立工作台账,扎实推动工作的落实
目标任务:通过多项措施并举,确保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达到59.2%,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38.7微克/立方米。
三、文件依据
根据《关于2022年阿克苏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的通报》(阿地环委办〔2023〕1号)及《2023年1月阿克苏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文件要求制定。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涉及空气质量的10个政府部门及各乡(镇)、街道、片区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一)稳步推进清洁供暖。稳步推动“煤(油)改电”工程项目优先向空气站周边有条件的区域倾斜,推进燃煤设施清理淘汰,对集中供热未覆盖区域新建建筑全部采用清洁能源采暖,2023年城市周边煤改电任务完成3000户以上。
(二)城市重点道路洒水做到全覆盖。根据路段车流量、天气状况等因素加大洒水、降尘工作频次和力度,每日洒水、雾炮车降尘各不少于6个频次,常态化保持路面湿润。冬季科学调整洒水时间。同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利用中午气温较高的时段,适时出动洒水车、雾炮车进行降尘作业。
(三)规范建筑工地扬尘管理。建筑工地要充分发挥智慧管理平台作用,确保平台正常启用并保持24小时在线,住建部门每月对“六个百分百”落实情况至少开展2次实地检查,并建立问题清单,限时逐条解决。
(四)严格落实露天禁烧管理。市城市管理部门采取强有力措施全面落实露天禁烧管理规定,加大对露天焚烧垃圾、树叶、秸秆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第一时间发现着火点、第一时间扑灭,第一时间查处。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统筹开展农村秸秆焚烧专项整治行动,实现禁烧工作全面覆盖、全程监管,鼓励秸秆资源化、饲料化、肥料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五)开展小区扬尘治理专项整治。全市各物业小区要采用湿法清扫方式清扫保洁,做到先洒水,后清扫,确保不产生扬尘,市住建局要做好该项工作的督促,确保2023年底全市小区湿法清扫率达到80%。
(六)强化对重点区域扬尘管理。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针对重点路段清扫工作持续延用“机械深度洗扫+人工即时保洁”清扫机制,杜绝出现干扫、漫扫致使人为制造扬尘行为。
(七)规范渣土车的运输。严厉查处渣土车辆等大型车辆密闭不严、抛冒滴漏、冲洗不净、带泥上路,未按要求禁行、限行的违法行为。
(八)强化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加大对未经许可开设夜市、露天烧烤的检查力度,规范已审批的夜市,使用无烟环保型烧烤炉具。
(九)强化燃放烟花爆竹管控。公安局联合属地部门加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的精细化管控力度,重点加强节假日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的精细化管控力度。
(十)加大周边乡(镇)砂石料场管控。自然资源局加强对城市周边砂石料厂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管,住建局加大对商砼搅拌站的监督检查,交通运输部门在落实大型车辆执法监督检查过程中,重点加大对沙石拉运车辆检查,引导督促好拉运车辆加强清洗,密闭不严等易扬尘等问题。
(十一)强化区域联动配合,完善应急减排措施。按照自治区发布的预警信息,启动监测预警会商机制,由地区生态环境局阿克苏市分局牵头,成员单位共同对重污染天气过程实行研判,联合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按照修订完成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应对重污染天气影响。
六、有关政策扶持、优惠或其他帮助
无
七、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从文件印发后至2023年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