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统筹推进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持续改善阿克苏市生态环境质量。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工作要求:以自治区、地区水生态环境控制单元划分方案划定范围和纳入自治区、地区、阿克苏市河湖长制管理的河流湖泊及不达标水体为重点,深入推进排污口排查溯源、分类整治、监督管理。
目标任务:2023年底前,完成阿克苏河及支流、湖泊排污口排查,并完成80%溯源和35%整治任务。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上述排污口溯源,完成70%整治任务。2025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上述范围内排污口整治,建成法规体系比较完备、技术体系比较科学、管理体系比较高效的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体系。
三、文件依据
根据《阿克苏地区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阿行署办〔2022〕4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以自治区、地区水生态环境控制单元划分方案划定范围和纳入自治区、地区、阿克苏市河湖长制管理的河流湖泊及不达标水体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一)开展排查溯源。一是各片区、乡(镇)、街道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组织开展排查,摸清排污口底数,掌握各类排污口的分布及数量、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等信息,建立排污口管理台账。二是各行业主管单位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建立责任主体清单,逐一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做好源头治理以及排污口监测整治、规范化建设、维护管理等工作。三是按照“边查边测”工作原则,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入河(湖)排污口进行全覆盖监测,掌握排污口水质、水量,污染物种类。
(二)实施分类整治。一是根据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其他排口等四种类型,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排污口管理台账、责任主体清单、监测结果台账。二是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要求,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形成“一口一策”清单,规范开展整治。
(三)严格监督管理。一是根据阿克苏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河流湖泊水功能区划、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等规划区划,充分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排污口布局要求,严格审核把关。二是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或各类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的设置依法依规实行审核制。三是根据排污口类型、责任主体及部门职责,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落实排污口监督管理责任。四是地区生态环境局阿克苏市分局加大排污口环境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设置排污口或不按规定排污的,依法予以处罚。五是依托自治区排污口信息管理平台,管理排污口排查整治、设置审核备案、日常监督管理等信息,建立动态管理台账。
六、有关政策扶持、优惠或其他帮助
无
七、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从文件印发后至2025年6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