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整改、落实工作,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的有效监督和参政、议政的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办理阿克苏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和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的实施方案》。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为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答复,推进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三、文件依据
依照法律法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制度。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阿克苏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物流产业园,各片区管委会、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市直各相关单位。
2023年5月6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阿克苏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和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期间,与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从阿克苏市经济发展、关系群众切实利益、解决群众困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向大会提交人大代表议案建议34件、政协提案54件。
承办单位按照《关于办理阿克苏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和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的实施方案》要求,将每一位代表议案建议、委员提案都具体分解落实到分管责任同志、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并根据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及时召开领导班子分析会,弄清背景、原委和症结,筛选确定本单位的重点问题直接包案办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解答,凡能够解决的,采取措施尽快解决,对因条件限制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列入规划、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及时将办理情况和结果告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并征得代表、委员满意签订《办理情况征求意见表》,确保办理议案建议、提案形成闭环。
六、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本《实施方案》自2023年5月6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