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物流产业园,各片区管委会、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市直各相关单位:
《关于加强阿克苏市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阿克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
关于加强阿克苏市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强化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统筹推进城乡消防安全治理,为阿克苏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因地制宜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
(一)完善片区、乡(镇)、街道消防工作职能。各片区、乡(镇)、街道结合本辖区经济发展、管理机制实际和火灾防范特点,依托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综合执法队、专职消防队或者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等基层组织,辅助开展监督检查、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等工作,加强基层消防管理。
(二)落实派出所消防监管工作职责。公安机关要强化与消防部门的协作,发挥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和自治区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的引领作用,督促公安派出所、村(社区)警务室民警依法落实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督促便民警务站按照《便民警务站工作规范》要求,落实街面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和初起火灾扑救三项工作职责。督促警务辅助人员落实《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协助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工作。鼓励派出所消防民警参加消防执法岗位资格考试。
(三)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发改、自然资源、住建、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消火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4〕141号)的任务分工,将公共消火栓、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消防器材配置点、消防取水设施、消防安全通道等纳入城镇建设改造、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城镇建设,同步规划建设。按照GB/T 35547-2017《乡镇消防队》,优化完善现有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加强现有队伍达标建设,对符合条件的乡镇专职消防队纳入消防救援队伍统一管理,建立联勤联训、联战联调机制,承担灭火救援、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等工作。建强乡(镇)、村志愿消防队和社区微型消防站,有条件的应配备1辆消防车。加强对乡(镇)专职消防队和社区微型消防站的业务指导和拉动演练,发生火灾及时调动,确保快速处置初起火灾。
二、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管理
(一)突出属地消防安全管理。各片区、乡(镇)、街道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明确片区、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政法、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指导各片区、乡(镇)、街道结合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体系,完善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各片区、乡(镇)、街道要明确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消防工作职责,将消防工作全要素融入基层自治、联防联控等工作,充分发挥网格员、联户长、保安、驻村工作队等群防群治力量作用,深入村(居)民住宅、出租房屋、“九小场所”等开展防火巡查,宣传防火和应急逃生知识。
(二)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教育、民政、住建、文旅、发改、市场监管、卫健、工信、民宗、商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电力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新政办发〔2018〕43号)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依法依规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检查治理,将偏远乡镇、城乡结合部的行业单位场所纳入监管视线,强化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和源头管控。对人员密集、“三合一”、易燃易爆、棉花收购加工储存、旅游民宿、电化学储能电站、特高压输变电站等火灾风险较高的单位场所,列入行业重点监管对象。对辖区排查发现的行业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实施行业重点督办整治。
(三)建立火灾隐患移送制度。消防救援机构要督促指导基层建立落实火灾隐患移送制度。村(社区)群防群治力量对巡查检查发现的不能立即整改消除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及时移送村(社区)警务室。片区、乡(镇)、街道群防群治力量对巡查检查发现的不能立即整改消除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派出所。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当地片区、乡镇、街道和消防救援机构。各属地对辖区内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依靠本级难以及时解决的,及时报告市政府(安委会)统筹解决。
(四)加强消防工作监督指导。消防救援机构要通过部门共享数据完善消防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按要求对入库单位场所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消防救援机构监督执法干部和协助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消防文员,实行包保责任制,强化基层消防工作的培训指导,每年分批开展1次基层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公安民警、警务辅助人员轮训;每季度指导召开1次基层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会,研判分析火灾风险,通报突出问题,提出重点治理意见;每季度对公安派出所开展1次消防监督业务指导;每月指导并与消防工作站(所)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联合检查。结合半年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消防救援机构要指导基层评估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力量状况,制定落实加强建设的意见措施。
三、加强消防安全重点风险隐患综合治理
(一)强化重点领域排查整治。各片区、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要加强工业园区、特色小镇、旅游民宿、小微企业、电商物流、直播平台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管理,强化高层楼群、老旧小区、劳动密集型企业、校外培训机构、沿街商铺等场所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规住人、消防设施损坏故障和消防通道占用堵塞等突出问题。对生产厂房、仓库、工业办公楼改造用作商业、服务业场所的,结合自治区城镇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评估、综合治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整治火灾隐患。
(二)实施自建房屋分级管控。住建、文旅、乡村振兴、消防救援等部门要突出火灾亡人风险,对乡(镇)、城乡结合部自建房用作旅游民宿、生产经营单位、培训机构、人员密集场所的,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乡村振兴及农房整治等工作,加强检查治理。对自建房改作生产经营业态,且人员住宿、工作、培训超过10人的,相关行业部门对其依法办理证照情况进行核查,纳入行业重点管控范围;要严查严治违规住宿、违规生产经营、电动自行车入室停放充电等问题。对城镇自建房改作生产经营业态且相对集中的区域,要积极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提升消防安全本质水平。
(三)加强重要节点风险防范。节假日、重大活动举办以及大风天气期间、棉花收购加工季节等重要节点,各行业部门要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等基层群防群治力量加大对火灾高风险单位的消防安全巡查检查频次,并结合入户走访等工作,对小区(楼院)、村(居)住宅、出租房等居住场所指导开展“三清”(清理楼院楼梯、过道、阳台屋顶、房前屋后、电缆井、管道井等地堆放的可燃杂物;清理楼梯、过道、门厅、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以及影响安全疏散和消防车通行的卷帘门、栅栏、水泥墩等;清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的电热器具、老化的燃气软管阀门,非法储存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等)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四)用好网格管理信息平台。市政法委要督促综治中心每月通报讲评“消防网格化管理平台”应用情况,汇总分析数据,找准辖区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开展针对性的巡查检查和宣传教育;网格长每周向网格员派发巡查检查任务,对巡查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和突出火灾隐患问题进行统计,及时汇总至综治中心;网格员按照派出任务,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利用手机APP录入检查情况,并及时上传至电脑终端平台“消防网格化管理平台”。
(五)提升消防安全技防水平。发改、自然资源、工信、住建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统筹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基础设施、系统平台和应用终端建设时,同步规划实施消防物联感知、监测、分析等设备系统建设。充分发挥各级综治维稳指挥平台和安全生产调度平台,加强对街面和单位内部安全现状的消防安全风险监测预警。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建设消防物联网智能火灾监控平台,并与地区“智慧消防”系统互联互通。积极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的建设,引导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和集中充电。积极在村(居)民住宅和有人员居住、活动的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技术产品。鼓励、引导居民小区电梯安装电动自行车阻车系统。
(六)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推动各方落实消防安全教育职责,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文明村镇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科普推广内容,依托村(社区)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设立消防宣传服务室、全民消防安全学习平台、各类媒体平台和宣传栏、标语海报、演出活动等宣传媒介,开展贴近基层实际的经常性消防宣传活动,特别是大风天气期间,教育和引导村(居)民自觉遵守和维护“禁火令”。要加强村(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以及群租房业主、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消防培训,持续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器材“进万家”活动,提升村(居)民应急自救能力。督促乡镇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提升火灾防范意识。
四、强化保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结合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阿克苏地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阿地安〔2021〕5号),统筹加强基层消防安全工作。要将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推进落实作为重点工程,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的组织实施方案,逐项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措施和时间节点,定期调度推进,跟踪督办落实。要强化财政保障,拨款专门经费,支持保障试点建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高效推进。
(二)强化人员素质。各片区、乡(镇)、街道要明确从事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人员,进一步整合优化人员力量,持续加大专业技能及业务知识培训力度,切实提升基层消防力量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
(三)分类指导推进。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要求,积极探索新方法、新路径,培育可复制推广的典型样板,指导基层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开创基层消防管理工作的新局面。2022年,选取依干其镇作为阿克苏市基层消防力量建设试点单位,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要全力配合示范创建工作,定期开展业务指导。
附件:1、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表
附件:2、片区、乡镇、街道联合检查记录表
附件:3、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记录表
附件:4、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移送表
附件:5、“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