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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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12/03 1.9w 阅读 194 点赞

各片区、乡(镇)、街道,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人民团体,市直属机构、大中型企业:

《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阿克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20日

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市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确保春节期间全市社会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和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原则,强化部门和属地管理责任,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实现“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和零售网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不发生伤亡事件、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为目标,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2023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阿克苏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 艾尼瓦尔·苏来曼(市委副书记、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副组长: 郭建新(市委副书记、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伍  恪(市委常委、阿依库勒镇党委书记)

            李  梁(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住建局党组书记)

            赵  刚(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陈  杰(市政府党组成员、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成  员: 田  琛(阿克苏商贸物流产业园〈红旗坡片区〉党工委书记)

        张治华(多浪片区党工委书记)

        韩弟恩(阿克苏实验林场党工委书记)

        赵忠亚(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勇颉(市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田  彤(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

        崔  萍(市卫健委党委书记)

        张义琼(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市分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

        周十建(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阿依库勒镇派出所教导员)            

        何自东(消防大队大队长)

        阎  岩(依干其镇党委书记)

        黄昌飞(拜什吐格曼乡党委书记)

        田文兵(喀拉塔勒镇党委书记)

        程尚军(托普鲁克乡党委书记)    

        柴  林(库木巴什乡党委书记)    

        毛柄杰(红桥街道党工委书记) 

        刘  磊(兰干街道党工委书记) 

        孙洪广(英巴扎街道党工委书记) 

        时玉刚(新城街道党工委书记) 

        杜云川(南城街道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勇颉兼任,副主任由田彤兼任,负责2023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情况通报信息报送等具体日常工作。

各片区、乡(镇)、街道、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层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制,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本辖区、本单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和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三、工作职责

(一)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各片区、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任务分解和各项保障工作,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最小单元。对重点时段,要明确落实责任领导,动员组织乡镇(街道)和社区(村、组)的党员干部、群防群治力量,分片区划段包干,深入开展宣传提醒,发现燃放烟花爆竹隐患,排查、化解和妥善处置燃放烟花爆竹可能引发的安全隐患问题,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压实内部管理责任。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履行好内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要加强单位内部宣传、教育,督促内部员工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引导家人及身边亲朋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三)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各职能管理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各职能部门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烟花爆竹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各片区、乡(镇)、街道:主要负责辖区烟花爆竹零售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存储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举报力度,大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督查烟花爆竹零售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禁放区域安全守护。

市宣传部:负责统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制定舆情应对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组织相关部门、单位、村居充分运用广播、短信等手段,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引导群众提高守法自觉性,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市公安局:把好非法运输渠道源头关口,依法依规受理、审查、发放烟花爆竹准运证,加强对烟花爆竹限时禁点燃放时段的安全监管;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烟花爆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打击非法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大型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审批程序,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安全管理。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辖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环节的安全检查,对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门店(户),实行总量控制,岗前培训,严格审查,依规发证;加强对允许经营销售时段的安全监管,严格经营点经营、存储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发现、制止各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组织调查处理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协调、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依法查处非法运输、违规燃放行为,配合应急部门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等打非治违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管辖领域内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联合各部门开展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宣传、监督工作。

市消防大队:加强对公共聚集场所烟花爆竹消防安全监管,制定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市分局:负责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危害性的社会宣传,加强对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负责组织下水道、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绿地维护管理单位落实重点管控,严防违法燃放行为引发事故;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市卫健委: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倒查。

其他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按照有关规定,共同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严格实行“四定”和“六统一”,加强销售环节安全监管

按照“四定”(定销售点、定时间、定品种、定区域)和“六统一”(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品种、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管理)要求,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公安、应急管理、商务局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二)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堵源截流,严查非法、伪劣、超规格烟花爆竹行为。从2023年1月15日开始至2月5日止,各职能部门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在管辖领域内对非法运输行为、无证、无照的销售行为采取行政处罚、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吊销许可证、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允许申请经营烟花爆竹等手段进行惩治。

(三)加强燃放安全宣传,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各片区、乡(镇)、街道,要围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共创和谐”主题,开展多角度、多层面、全方位的宣传活动。

1.宣传的主要内容。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宣传,引导人民明确“定销售、定时间、定品种、定区域”的四定要求,不在禁放区域、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对禁止及允许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引导人民到合法销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产品;加强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让人民了解掌握正确的燃放操作知识,防止因不当燃放引发火灾和伤亡事故;加强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的宣传,引导人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同一切违法违规行为作斗争。尤其是要重点宣传违规燃放礼花弹、超规格产品及酒后燃放的违法性、危害性。同时,引导人民自觉适度地进行燃放,以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伤人的几率和环境污染。

2.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宣传。各部门结合职能职责组织监管行业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宣传进校园、进工地、进小区。

3.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刊载领导讲话、致市民和法人代表一封信、公告、发放宣传品、播放宣传片、公益广告、报道收缴销毁非法烟花爆竹案例等形式进行宣传;协调电信、移动、网通、铁通部门发送提示性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手机短信;开展集中宣传。

(四)严格现场监管,维护好燃放秩序

1.严格划定燃放和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2023年1月15日前,各片区、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物业小区、学校、商场等场所烟花炮竹燃放区及禁放、限放区域的划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2.强化重大危险源的排查与监控。2023年1月15日前,各片区、乡(镇)、街道组织有关部门,对行政区域内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易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预防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定严密的控制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在2023年1月20日至2月6日期间,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绝对安全。

3.确保销售点安全。各片区、乡(镇)、街道要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加强对销售网点的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销售网点经营者要落实1-2人维护好销售点购买秩序和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加强燃放秩序维护。各片区、乡(镇)、街道要建立社区燃放秩序自治组织,组织社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志愿者;加强燃放秩序维护力量;在除夕、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要组织干部、居(村)委会人员及其他社会力量,加强巡逻;看门护院,保证重点时段各类维护力量部署到每个燃放现场,做到每条街、每个小区、每个大院、每个楼栋都有干部群众看守,维护燃放秩序。

5.加强消防灭火和伤员救治措施。2023年1月20日前,片区、乡(镇)、街道要组织有关部门,集中开展清理可燃物行动,消除火灾隐患;同时督促限制燃放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自备消防力量,组织街道干部、保安人员、治保积极分子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开展消防灭火演练,配备扫帚、竹竿、铁锨、水桶、灭火袋等简单灭火器具,对第一时间内发现的火情进行有效扑救、控制;消防大队要针对居民棚户区、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不便路段等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场所,制定详细、全面的消防灭火预案,落实值班执勤力量;在除夕、正月十五等重点日,要启动二级战备方案,派出消防车在各主要道路上进行巡视,一遇火情,迅速出动,及时扑灭,严防酿成重特大火灾事故;卫健委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卫健委要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倒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年春节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站在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春节重点时段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保证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本辖区、本部门得到贯彻落实。

(二)完善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安排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切实加强工作联系,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和处理突发事件,建立工作互动,信息互通工作机制。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齐心协力,确保2023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加强督查检查,加大责任力度。安全生产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职责,切实加强2023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执法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伤亡的,将依法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稿链接:《阿克苏市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 安全管理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