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片区、乡(镇)、街道,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人民团体,市直属机构、大中型企业:
《阿克苏市今冬明春稳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阿克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20日
阿克苏市今冬明春稳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稳就业保就业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利用今冬明春时间窗口,推动政策落实再加速、服务保障再加密、困难兜底再加力,最大限度的降低疫情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带来的不利影响,全力保障就业大局持续稳定,现结合阿克苏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十届七次全会和自治区、地区稳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兜牢困难群体底线,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通过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就业问题,使人人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
二、工作措施
(一)不断拓宽就业渠道。依托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小微实体等多渠道、多路径、多角度吸纳就业,不断扩大就业容量和承载能力,推动城乡劳动力就近就地充分就业。
1.依托产业发展扩大就业。 围绕地、市产业发展布局,大力发展特色农业、设施农业、现代农业和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促进农业、林果业产销对接。大力发展纺织服装、电子产品装配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不断扩大和提升企业吸纳就业的容量和能力,对吸纳劳动力就业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按规定落实各项补贴政策。持续加强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物流产业园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产业吸纳就业的承载能力。大力发展商贸物流、康养医疗、养老育婴、家政服务、休闲旅游等现代服务业,繁荣假日和夜间经济,优化文化和旅游场所的夜间餐饮、购物、演艺等服务,打造市区夜间经济示范街区;支持电子商务、直播带货、网约配送等新业态发展。实现一、二、三产全面推动、融合发展,培育更多就业增长点。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旅局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林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物流产业园,各片区、乡(镇)、街道
2.推进项目落地促进就业。支持推动重大投资项目落地投产,建立项目建设促进就业机制,把增加就业岗位作为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审批立项的前置条件,优先支持发展创造就业岗位多,吸纳就业人员多的项目,重点吸纳脱贫户(边缘户)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加快推进道路交通、房屋建筑、设施农业、畜牧养殖、小型水利、商贸物流等各类带动就业能力强的项目,在用工选择上优先考虑吸纳更多本地劳动力就业创业。抓好林果、林下经济、木本粮油、乡村绿化、人居环境整治等农村中小型项目建设,吸纳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实现新开工、新落地项目新疆籍员工使用规模不少于70%。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物流产业园,各片区、乡(镇)、街道
3.鼓励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劳动者创办小规模经济实体、地摊经济、批发零售、家政服务、建筑装修等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多种形式实现灵活就业,引导农村劳动力采取短期务工等就业形式,获取劳务性收入。对脱贫户(边缘户)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落实扶持政策。对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按规定给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等社保补贴,使其安心就业创业。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各片区、乡(镇)、街道
(二)促进企业稳岗用工。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企业用工难题,引导企业提高工资待遇、优化用工环境、稳定员工队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实现企业待遇留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
4.构建劳务协作关系。市人社局、园区等部门要发挥协调作用,引导用工需求较大的园区企业“走出去”招工,积极开展“送岗下乡”、企业招聘日、劳务对接等活动。要根据企业急需紧缺用工需求,积极搭建求职招聘服务平台,持续举办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保持岗位发布和招聘活动密度。开展岗位信息集中收集,及时掌握各类用工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和零工信息,加快岗位信息更新频率,保持发布规模,加强岗位信息智能匹配、精准推送。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每周至少举办1次线上或线下专场招聘活动,每月至少举办l次综合性招聘活动,维持市场热度,向各类劳动者提供方便可及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推动劳动力有序外出务工。要注重保障重大项目用工需求,加大劳务协作支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将重点企业纳入用工保障清单,优先发布岗位信息、组织招聘对接、开展岗前培训,助力投资尽快落地。要协调重大项目用工单位,优先招用本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物流产业园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片区、乡(镇)、街道
5.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持续抓好援企稳岗扩就业政策的落实执行,统筹好现行政策和新出台的政策,依托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不断加大政策的宣传覆盖面。对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和劳动者申请的各类就业补贴,全力推行“直补快办”模式,加密审核频次,优化经办流程,加快审核拨付程序,追赶拨付进度,推动政策高效直达,不断扩大就业政策的惠及面。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片区、乡(镇)、街道
6.建立留工稳岗机制。市工信局要指导企业制定用工行为规范,明确用工保障条件、工资待遇等,引导企业改善工休环境,解决“夫妻房”等现实问题,营造拴心留人的企业氛围。园区要加大公租房供给力度,向进城务工劳动力倾斜;利用闲置公共资产,为就业困难人员、临时失业人员等提供过渡性食宿服务,开展岗位推荐和职业指导;加快推进产城融合,健全医院、学校、餐饮、娱乐等配套设施,满足务工人员及子女就医、就学、娱乐需求,让园区成为宜业宜居之地。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物流产业园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办)、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总工会,各片区、乡(镇)、街道
7.加强企业用工监管。建立用工企业清单和信誉评价机制,对人员流失率高、工资待遇低、用工不规范、社会责任感缺乏、生产经营状态不佳的企业,实行差别化人力资源支持,形成企业用工正向激励。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民族、年龄、学历等方面以及对新冠肺炎康复者的就业歧视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限制性条件,加强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求职招聘信息的监管,加大排查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采取行政约谈、通报曝光、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等有力举措,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对账销号、动态清零。结合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持续贯彻执行《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十条措施”》,以工程建设领域等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和新就业形态为重点,对建设单位及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情况全面清查,对各类施工企业工资发放情况进行逐一核查。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切实维护就业群众获取劳动报酬的权益。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物流产业园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各片区、乡(镇)、街道
(三)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具体体现,是推动更高质量就业的重要抓手,要通过抓好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城乡劳动力思想意识和职业水平,努力把“需要工作的人”培养成“工作需要的人”。根据阿克苏市2021-2023年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规划,今冬明春(2022年12月-2023年3月底)需完成冬季大培训9.2万人次、农村劳动力全覆盖培训2万人次的培训任务,确保三年轮训全覆盖,实现有劳动能力的人全部稳定就业的工作目标。
8.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由教科局牵头做好农村劳动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考核工作,以乡(镇)中小学国语课教师为主体,村干部、“访惠聚”工作队具备国语教学能力的少数民族干部为补充,根据农村劳动力国语水平,按照每班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最低不少于40课时,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标准开展培训,培训教材使用自治区出版的《国家通用语言学习读本》,培训主要内容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听说读写,对达到考核标准要求的,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再次编班培训,确保达到合格标准。
责任单位:市教科局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各片区、乡(镇)、街道
9.政策法规培训。由司法局牵头做好农村劳动力(含团结关爱人员)政策法规培训、考核工作,培训教师以司法局、乡(镇)司法所干部为基础,组织、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统战等部门干部为补充,使用地区统一编印的政策法规培训教材,按照每人培训最低不少于25课时,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开展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法律常识、感党恩教育、惠民政策等,对达到考核标准要求的,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再次编班培训,确保达到合格标准。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各片区、乡(镇)、街道
10.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做好农村劳动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考核工作,培训教师以宣传部宣讲团干部为主,乡(镇)、“访惠聚”工作队干部为补充,以地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教材选用目录指定教材为主,按照每人培训最低不少于15课时,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开展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党史、新疆四史、新疆白皮书、党的理论、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对达到考核标准要求的,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再次编班培训,确保达到合格标准。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司法局,各片区、乡(镇)、街道
11.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由农业农村局、林草局牵头做好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以技工学校乡镇分校为依托,主要针对40岁以上有参加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需求和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大力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重点开展农业、林果业、畜牧兽医、农田水利等培训,着力培育一批专业生产型和生产经营服务型高素质技能农民,确保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人员合格率95%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工信局,各片区、乡(镇)、街道
12.就业创业技能培训。依托市技工学校,面向有就业创业素质、技能培训需求的农村劳动力,主要开展以下三类技能培训:就业技能培训:主要针对40岁以下有就业技能培训需求和意愿的农村劳动力,立足市场就业容量较大的职业(工种),开展短期就业技能培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确保就业技能培训合格率达95%以上,培训结束后由市工会组织培训学员开展各类技能大赛,合理设置奖项,达到以赛促训的效果;产业工人预备制培训:主要针对19-40岁有到企业就业需求和意愿的农村劳动力,以能源化工、纺织服装、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新型建材产业、战略新兴产业、装备制造产业、商贸物流产业和旅游产业等地区、市产业为重点,针对新落地、新增产能等重点企业用工要求,组织开展产业工人预备制培训,及时满足地、市重点工业企业、新增产能企业和新投产企业用工需求,确保产业工人预备制培训合格率达95%以上;创业培训:主要针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农村劳动力,以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微实体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载体,重点扶持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创业项目,通过创业带动农村劳动力增收致富,确保创业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物流产业园(红旗坡片区),各片区、乡(镇)、街道
13.企业在岗职工培训。由工信局牵头负责做好企业在岗农村劳动力培训,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企业通过校企合作等形式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政策法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以及新招录农村劳动力岗前培训、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安全生产培训、技能竞赛赛前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在企业稳定就业,确保企业在岗职工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就业稳定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配合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物流产业园(红旗坡片区)、市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片区、乡(镇)、街道
14.所有在村人员(不含学龄前儿童、学生)宣传宣讲。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做好所有在村人员宣传宣讲工作,重点对村干部、村级后备干部、村民小组长、农牧民党员进行全覆盖冬季培训,宣讲队伍由宣传、统战、党校、检察、司法、人社、社保、医保、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团委、妇联等单位干部组成。按照“一周一主题、一月一循环、群体全覆盖”的原则,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律法规、惠民政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开展宣传宣讲。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教科局、市人社局、市社保局、市医保局、市农业农村局、团市委、市妇联,各片区、乡(镇)、街道
(四)推动重点群体充分就业。各单位要把重点群体就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织密织牢重点群体就业保障网。
15.抓好脱贫户(边缘户)劳动力就业。常态化做好脱贫户(边缘户)劳动力就业跟踪监测,实行人员分级包联,全方位跟岗。对收入不高、就业不稳定的,优先转移就业,优先就近安置。拓宽创业渠道,创业孵化基地优先向脱贫户(边缘户)劳动力开放,支持脱贫户(边缘户)劳动力创业。加强岗位推送,做好点对点服务,依托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卫星工厂等载体,实时储备一批岗位,确保脱贫户劳动力一旦失业能够立即转岗转业,就业稳定率保持在98%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乡村振兴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
16.抓好农村“4050”劳动力就业。巩固农村“4050”人员在农业实体稳定就业成果,对农村“4050”劳动力仍有部分人员从事居家种养殖等问题,要逐人摸排,进一步挖掘潜力,动员他们通过技能培训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对半劳动力、弱劳动力等群体,通过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农业类就业岗位实现就近就业,提高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签订率,形成长期稳定的劳务关系,进一步规范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有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意愿和能力的农村劳动力应转尽转。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
17.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落实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摸排人员底数和就业意愿,通过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国有企业招聘、“三支一扶”计划、就业见习、大学生“村官”招聘、人才引进等就业帮扶机制,推动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离校5年内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已申领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创业补贴。开展政策进校园、专场招聘会等就业帮扶活动,推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未就业青年早就业、稳就业、就好业。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国资办)、市教科局、市工信局、团市委,各片区、乡(镇)、街道
18.抓好退役军人就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要认真谋划推进劳动年龄段内退役军人就失业实名制登记全覆盖,实时掌握就业动态、底数,利用网络、公众号等宣传载体向退役军人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引导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组织召开退役军人及家属专场招聘会,帮助对接更多就业岗位。对有创业意愿的及时提供政策、资金、项目、场地等多渠道支持,增强退役军人的归属感、获得感。继续落实好随调家属就业、住房保障等方面政策。
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各片区、乡(镇)、街道
19.抓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各片区、乡(镇)、街道要强化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摸排援助,通过现场走访、电话联系、数据比对等方式,全面梳理掌握其就业失业状况、就业意向、培训需求等信息,做到人员底数清、基本信息清、就业意愿清、服务需求清,切实做到发现一人、登记一人、推荐就业一人。对有创业意愿的,人社部门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创业培训,优先办理小额创业贷款,给予充分的政策支持,不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鼓励支持通过小摊小贩、小店经营等方式灵活就业。要建立完善跟踪服务、联系对接工作机制,通过信息比对、实地走访、电话调查等多种形式,每月至少进行1次跟踪回访,了解求职就业进展,更新系统信息,按需调整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国资办)、市工会,各片区、乡(镇)、街道
20.切实兜住困难群体民生底线。巩固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成果,持续开展登记失业人员、重点群体与低保家庭、持证残疾人数据比对,将符合条件人员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做到随发现、随认定、随帮扶。加大力度落实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进一步畅通申领渠道,提高便利度,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要采取不见面、“网上办”、“即申即享”方式,简化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流程,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同时,对摸排发现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未参保登记失业人员,转介民政部门,按规定提供社会救助。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残联、市工会,各片区、乡(镇)、街道
(五)积极推动创新创业。创业是就业之源,对于稳定和扩大就业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围绕打造区域性创新创业高地的定位,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引领,培育和集聚优秀创业人才,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不断推动新产业、新业态快速发展。
21.加强创业政策支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力度,降低贷款门槛,简化手续,压缩时限,提高额度,拓宽渠道,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带头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贷款支持;对当年新招用符合贷款条件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贷款支持。对初创实体加大支持力度,及时给予租金减免、税收优惠、房屋场地等政策扶持。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金融办、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团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各片区、乡(镇)、街道
22.推进就业创业载体建设。创业具有倍增的就业效应,创业载体是初创企业的孵化摇篮。要着力吸引和培育具有原创性、独创性、引领性的创业项目,进一步提升线上线下创业服务能力,打造培训学习、创业实践、咨询指导、跟踪帮扶等一体化创业培训体系,帮助有需求的创业者解决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资金、场地、用人等困难。健全创业孵化平台进退管理机制,清理孵化期满、孵化效果不佳的创业实体,提高创业孵化能力,为我市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提升空间。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科局、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团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物流产业园,各片区、乡(镇)、街道
23.做好创业项目指导。依托援疆资源,充分借鉴杭州市在创业人才、创业生态、创业模式等方面的经验,推动援疆资金、援疆项目向就业等民生领域倾斜。组织有创业意愿的人才、创业管理和服务人员赴杭州进行考察、培训,通过学习先进经验,提升能力、增强信心、提高孵化水平。筹备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多渠道导入杭州“双创”要素,邀请优秀“双创”管理人员和创业导师来阿指导,建立健全专业化、市场化、制度化的创业导师队伍,为培育更多本土创业人才提供支持。
责任单位:援疆指挥部、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团市委、商贸物流产业园、经济技术开发区,各片区、乡(镇)、街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是实现社会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保障,确保农牧民免费培训政策落细落实;组织、宣传、人社、教科、司法、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做好培训的师资、教材保障工作,确保培训有序推进;市技工学校要动态掌握培训承载力变化,及时对接乡镇、街道做到满负荷运转;各乡镇技工分校要继续推进教学、实训等条件完善,满足劳动力培训需求;其他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把促进就业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督促、亲自推动落实、亲自跟踪问效,分管领导履职尽责,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汇集起解难题、稳就业、促增收的强大合力,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二)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开展“观念大转变、就业促增收”大宣讲活动,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推动各项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宣传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促就业典型事例,创作一批就业题材的小品、舞台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用身边的典型事例、群众的语言讲好就业故事。教育引导群众转变就业观念,激发内生动力。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技工教育和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妥善化解风险。紧盯年底年初可能发生的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行业、企业规模性裁员、农民工提前返乡、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规模失业等领域风险隐患,加强分析监测、风险排查、舆情监控和预案准备。对拟规模性裁员的企业,要提前介入,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制定和实施裁员方案,必要时派出专门工作组,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稳慎推进处置工作。对发现的负面舆情,把握好时度效,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协调清理不实言论,防止恶意炒作。出现规模裁员、规模失业,要第一时间启动预案,有效应对处置,防止事态扩大,避免引发群体性极端性事件。
(四)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各片区、乡(镇)、街道要把促进就业作为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坚决克服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正工作虚化、数据造假、被动应付的做法,切实把稳就业工作做细做实。
附件:1、阿克苏市农村劳动力培训任务分解表(片区、乡镇、街道)
解读稿链接: 关于《阿克苏市今冬明春稳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