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片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市各委、办、局、人民团体,市直属机构、大中型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安排部署,根据《关于印发推进自治区2023年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3〕7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
自治区目标任务:开工建设4.1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1.3万套公租房,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4.9万套,实施老旧小区改造1152个小区、覆盖21.91万户居民。
阿克苏市贯彻落实措施:
落实优惠支持政策,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建设,新建1400套公租房。积极争取各级政策资金,采取货币化安置、实物安置等形式,完成1200套棚户区改造任务。按照“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等改造内容,积极推进65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牵头领导:李梁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各片区、街道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二、推进“煤改电”(二期)工程建设
自治区目标任务:完成“煤改电”(二期)工程27.95万户入户工程改造及配套电网建设任务,110千伏及以上配套电网工程开工22项、续建10项,建成投产5项;35千伏及以下配套电网工程开工806项,全部投产。
阿克苏市贯彻落实措施:
1.积极落实上级补助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落实领导分片包联的协调工作机制,研究解决工产程推进中存在问题,抓好年度实施方案落实。按照“整村推进、集中连片、保障基本、尊重民意、注重实效”的原则,统筹推进全市19258户“煤改电”入户工程改造。
牵头领导:郭建新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力公司,各片区、
乡(镇)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2.配合地区实施好3项110千伏及以上“煤改电”二期配套电网工程。实施38项10千伏及以下工程建设,完成19258户表安装和入户线接网,满足群众用电需求。
牵头领导:郭建新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电力公司,各片区、乡(镇)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三、增加养老托育服务、城市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
自治区目标任务:新建、续建100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乌鲁木齐市、伊犁州、克拉玛依市、博州、昌吉州、阿克苏地区支持9个医疗机构建设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全区65%的县(市、区)至少有一所示范性托育机构。新增不少于3000个托位。推进幼儿园开设托班试点工作。在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低于50%的城市新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新增不少于4000个公办学位,逐步缓解城市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不足和优质教育资源不平衡不充分的难题。
阿克苏市贯彻落实措施:
1.完善养老服务功能,充分依托老旧小区改造、新建小区配套房等,整合各方资源,优化街道居家康养及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管理。
牵头领导:古丽吉米兰·阿木提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片区、街道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2.发挥幼儿园集聚优势,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单独或联合建立公立、福利性、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为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婴幼儿照护服务。
牵头领导:古丽吉米兰·阿木提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妇联,各片区、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3.完善普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加快推进第十三幼儿园项目建设,新增180个公办幼儿园学位。
牵头领导:古丽吉米兰·阿木提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各片区、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3年7月31日
四、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
自治区目标任务:聚焦脱贫人口、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低收入群体,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不断优化就业服务,扎实开展就业帮扶,全年实现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不低于108.7万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9万人,登记失业人员来现就业16万人以上,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濟零。启动“新疆建筑工匠”培训就业行动,完成年度12.5万人次培训和10万人就业任务。
阿克苏市贯彻落实措施:
1.聚焦脱贫人口、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低收入群体、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不断优化就业服务,扎实开展就业帮扶,力争全年实现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3.1人万(次)。开展农村劳动力全覆盖培训0.9万人,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6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2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900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牵头领导:郭建新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教科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残联,各片区、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2.健全援助工作台账。由各片区、乡(镇)、街道对辖区内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低收入群体、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等援助对象进行全面摸排,及时录入“自治区就业创业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做好人员信息及时维护更新,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就业意愿清、服务需求清。
牵头领导:郭建新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民政局、工信局、国资服务中心、工商联,各片区、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3.加大岗位摸排力度。充分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持续加大一二三产就业岗位的摸排开发力度,强化部门协作、企业合作,多渠道归集就业岗位,精准掌握各时段、各产业用工需求,将就业岗位推介至各乡(镇),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增收致富。
牵头领导:郭建新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片区、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4.分类整合就业服务资源。依托市、乡、村三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就业服务平台将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劳务输出、创业指导、就业培训、录用备案等公共就业服务进行集中整合,为援助对象提供一站式优先服务。
牵头领导:郭建新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片区、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5.积极搭建求职平台。依托线上线下各类服务平台,大力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主题招聘活动,确保就业招聘活动月月有,就业帮扶不停歇,努力为招聘企业和求职群众搭建就业桥梁。
牵头领导:郭建新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片区、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6.开展阿克苏市建筑工匠培训。制定《阿克苏市建筑领域技术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行动方案》。围绕在建项目服务,全方位宣传鼓励商业、房地产、建材产业等重点领域,把就业和项目建设结合起来。
牵头领导:李梁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经济开发区、商贸物流园,各片区、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五、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事联办”
自治区目标任务:每个县(市、区)至少有2家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医药机构,所有统筹地区均能开展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有效解决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垫资”和“跑腿”问题。推进更多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出台更多便民利企“放管服”改革举措;在疆内推动公安6类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执法检查等更多场景互认联用;深入推动异地新生儿入户、异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为疆内外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优化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网上办事大厅”服务效能,推动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水电气联动过户、企业不动产登记一件事联办落地见效。
阿克苏市贯彻落实措施:
1.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自2023年1月起,实施自治区统一的跨省结算基金支付政策、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限,支持以提供材料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以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牵头领导:古丽吉米兰·阿木提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政务服务中心,各片区、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
2.规范异地就医备案流程。简化异地就医备案业务办理流程,将线上办理时限由2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内办结,线下即时办结,开通政务服务网、手机APP、小程序、钉钉、柜台办理多途径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不断提高异地就医备案率,确保参保群众能及时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牵头领导:古丽吉米兰·阿木提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政务服务中心,各片区、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
3.优化完善异地就医系统。按照全国统一的接口标准规范,有序组织市属22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接口改造,逐步增加跨省联网直接结算医药机构数量;通过积极地宣传和引导,不断提高参保群众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和使用率,更加方便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牵头领导:古丽吉米兰·阿木提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政务服务中心,各片区、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
4.全面开展“新疆公安微警务”微信小程序宣传推广。针对已备案的娱乐场所,待小程序可使用时,由公安机关将电子档案进行录入。针对新备案的娱乐场所,优化备案流程、简化备案程序,切实方便群众。全面开展“新疆公安微警务”微信小程序身份证、户口薄亮证宣传,不断拓宽宣传渠道,进一步提升“新疆公安微警务”微信小程序在群众中的知晓率和使用率。待公安厅完成新疆户籍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和居民身份证指纹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实现异地新生儿入户、异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工作后,做好宣传及使用工作。
牵头领导:克尤木·艾海提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片区、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5.推动不动产登记业务优化。进一步深化信息、流程、人员集成,加强不动产、公安、民政、市场监督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推进“政务服务+不动产登记”,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业务流程,确保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深化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推进商品房预售和抵押涉及的预告登记、登记资料查询、抵押登记三项业务“跨省通办”。
牵头领导:郭建新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建局、税务局、公安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六、开展文化体育惠民活动
自治区目标任务:强化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加强文化艺术惠民演出,保护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地州市建设体育公园10个、全民健身中心1个、社会足球场36个;2023年77个公共体育场馆全年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举办2023年自治区青少年体育冬令营赛事;布局50所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加强自治区青少年体育人才的培养,规范体育传统特色学校。
阿克苏市贯彻落实措施:
强化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加强文化艺术惠民演出,保护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体育公园建设,公共体育场馆全年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布局3所体育特色学校,加强自治区青少年体育人才的培养,规范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组织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活动进万家”、大地欢歌乡村文化年、广场舞等群众文化活动,持续开展文艺、图书、电影小分队文化下基层、专业院团惠民演出等。重点推进“送戏下乡”项目,全年配送100场演出;开展全民阅读系列活动;推动做好阿克苏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免费开放工作;评定命名一批体育传统特色学校。
牵头领导:王保华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责任单位:各片区、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
七、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和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自治区目标任务:2023年新改建农村公路里程6000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防工程5000公里,危桥改造100座。2023年实施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539处,覆盖11个地(州、市)30个县(市、区),巩固提升203万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
阿克苏市贯彻落实措施:
1.加大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成57公里农村公路续建项目。加强村道安全隐患整治,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完成危桥改造任务,确保农村公路危桥数量逐年下降。
牵头领导:赵刚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片区、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
2.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3月20日开工,6月20日完工并及时组织验收。维修改造拜什吐格曼乡管网17.82km,闸阀井11座;增设3座农村水厂水源保护设施;补充完善农村水厂自动化在线监测点。
牵头领导:克尤木·艾海提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片区、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30日
八、实施农民工安“薪”无忧工程
自治区目标任务:以工程建设领域等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促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落实,确保农民工足月足额拿上工资。全面建成并运行新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对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进行全流程监管,从源头上预防欠薪问题。向社会公布重大拖欠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制度。
阿克苏市贯彻落实措施:
摸底调查。各行业牵头单位要结合2022年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成果;分类处置。各行业牵头单位根据项目基本情况进行分类,对存在欠薪问题进行梳理,结合欠薪实际逐一化解;规范工作。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持续推进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落实“五项制度”管理制度,建立行业牵头部门督促引导;强化组织保障。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强化联动处置工作,及时化解欠薪案件各项工作。
牵头领导:郭建新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住建局、发改委、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水利局、教科局、文旅局、交通运输局、检察院、财政局、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片区、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九、推进市域大气环境整治
自治区目标任务:2023年“乌一昌一石”区域优良天数比例较2022年上升2.7个百分点,达到77.6%,乌鲁木齐市达到80.0%、昌吉市达到77.3%、石河子市达到77.2%、五家渠市达到75.9%。2023年年底前,推进82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和11个具备条件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持续优化充电服务。
阿克苏市贯彻落实措施:
1.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加强重点道路、小区、工地抑尘工作,推进“阿温同城”区域大气污染协同治理,力争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59.2%以上。
牵头领导:李梁
牵头单位:地区生态环境局阿克苏市分局、市住建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2.配合自治区、地区做好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通过阿克苏市政府网,及时发布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设置以及使用情况,为群众出行提供相关信息。
牵头领导:赵刚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大数据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十、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自治区目标任务:完成6300余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
阿克苏市贯彻落实措施:
完成14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4月底前,开展入户筛查,并制定一户一策改造方案,完成项目招标;5月至8月底入户改造施工;9月份实施验收。
牵头领导:古丽吉米兰·阿木提
牵头单位:市残联
责任单位:各片区、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
阿克苏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