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物流产业园,各片区管委会、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市直各相关单位:
《阿克苏市2022年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阿克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0日
阿克苏市2022年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地区就业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坚持把挖掘劳动力就业潜力,推动广大群众多渠道就业作为工作主线,围绕阿克苏市2022年就业工作重点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措施、健全机制、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就业工作做细做实,目标任务有序推进,结合阿克苏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十届二次全会和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阿克苏地委(扩大)会议、阿克苏市委九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完整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扣地区“76331”战略布局和市“3335”发展规划,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突出重点就业群体,抓实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带动各族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2022年预定目标任务
城镇新增就业9500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3万人(次);职业技能培训8000人(次),其中开展产业工人预备制培训1800人,就业稳定率达90%以上;开展农村劳动力全覆盖培训41312人;新增创业900人,创业带动就业2700人;应届高校毕业生年内就业率达95%以上;确保有劳动能力的人实现全部就业。
三、工作措施
(一)充分挖掘劳动力就业潜力。推动城乡劳动力向二、三产转移就业是保障企业用工、提高就业质量、优化就业结构的重要手段,是提升农民素质、增加家庭收入、促进经济发展的有力举措,要充分挖掘和释放劳动力就业潜力,通过“五个一批”工作措施,全面解决劳动力后顾之忧,为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奠定基础。
1.精准摸排挖掘一批。由市人社局牵头,各片区、乡(镇)、街道承担主体责任,“访惠聚”工作队统筹在村(社区)各支力量,对城乡劳动力进行全覆盖摸排,全面摸清劳动力家庭人员、就业现状、技能培训、生产资料(土地、牲畜)等情况,建立健全就业“明白册”(户就业档案)。进一步挖掘已就业但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40岁以下年轻劳动力居家发展产业等可外出转移就业人员的潜力,组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有序向二产转移就业。村(社区)要对劳动力就业情况每月进行跟踪,每季度进行评估,及时掌握已转移劳动力就业稳岗、工资性收入、可转移劳动力等情况,动态做好跟踪服务。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访惠聚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片区、乡(镇)、街道
2.土地流转释放一批。市农业农村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地区稳妥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指导意见,确定土地流转操作程序,明确土地流转审批权限,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合同管理、风险防范、纠纷调处等制度,指导基层规范开展土地流转,依法保障群众利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推动土地规模化经营,对土地流转后外出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努力保障其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权益分配权不受影响,提高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农民向产业工人转变奠定基础。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林草局、市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3.牲畜托管解决一批。全面推动牲畜托管工作,鼓励引导农民将家中的牲畜交由畜牧业经营主体、养殖合作社、养殖大户等进行集中管理,建成集中养殖基地,指导农户与受托主体签订托管协议,明确托管程序、相关责任和权益分红等内容,实现农民散养牛羊向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转变。用好用活相关扶持政策,逐步扩大托管规模,努力将农村劳动力从牲畜养殖中彻底解放出来,做到牲畜托管和农村劳动力外出转移就业协同推进。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林草局、市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4.庭院经济代管一批。各乡(镇)要借鉴“大合作小联户”运行模式,结合各自实际,探索创新农民合作方式,将一个或多个联户单元中的农户,以合作社的形式吸纳组织起来,把暖圈、牲畜、家禽、菜地、林果等资源进行整合,聘请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村民进行管理经营,采取折价入股、托养、资金入股、聚小返大、菜地流转等形式进行分红,建立“合作社+农户”利益共同体,通过集中统一代管,推动居家发展产业的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输出就业。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林草局、市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5.幸福大院帮助一批。市民政局要推动农村幸福大院的全面运行,进一步提高幸福大院的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持续加大养老托幼服务业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健全养老托幼服务改革工作机制,培育社会化服务机构,优化服务模式,推动社会化养老托幼服务业发展。立足解决老人、亲属“顾虑多、好面子、不愿托”等问题,组织力量广泛宣传动员,算好就业增收账,打消群众顾虑。要配齐完善农村幸福大院生活保健设施,优化服务,满足群众需求,切实解决“一老一小”的问题,使转移出的劳动力能够安心就业。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访惠聚办)、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各片区、乡(镇)、街道
(二)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具体体现,是推动更高质量就业的的重要抓手,要通过抓好“五项培训”,全面提升城乡劳动力思想意识和职业水平,努力把“需要工作的人”培养成“工作需要的人”。
6.扎实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按照农村劳动力全覆盖和多元化培训要求,结合今冬明春“大走访、大排查、大调研、大培训”工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积极组织16-59岁农村劳动力开展全覆盖培训。坚持“国家通用语言+政策法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技术技能”的四位一体教学课程体系,实现农村劳动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不少于40课,政策法规培训不少于25课时,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不少于15课时。要通过培训实现农村劳动力马克思主义“五观”“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思想全面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根基全面筑牢,生产生活中语言能够正常交流,技能水平能够胜任岗位要求。对达到考核标准要求的,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对不合格人员再次编班培训,确保达到结业标准。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结合实际,确保农村劳动力全覆盖培训如期完成。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市司法局、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各片区、乡(镇)、街道
7.认真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做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以乡(镇)技工分校为依托,对有参加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需求和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大力实施职业农民培训工程,重点开展农业、林果业、畜牧兽医等培训,着力培育一批专业生产型和生产经营服务型高素质技能农民,年内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36266人,培训人员合格率达95%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林草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工信局、各片区、乡(镇)、街道
8.大力开展产业工人预备制培训。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对接,有计划的引导40岁以下、有意愿到企业就业、基本素质过关的劳动力,开展不少于2个月的针对性培训,切实保障企业用工。引导企业参与建立“院校+企业”的产业工人预备制培训机制,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商定培训方式,让企业全方位、全过程参与培训、介入管理,促进企业与劳动力双向选择、相互适应,提高培训质量,对未达到培训要求的,进行“回炉”巩固提升。建立“村(社区)有档、乡镇(街道)有表、市级有卷”的产业工人预备人员实名制动态管理体系,健全输出地、院校、用工企业、转移就业工作站、输入地沟通联系机制,实时共享信息,压实“五方”责任,强化跟踪服务,全面掌握人员思想、工作、家庭状态,帮助解决工作生活困难。年内开展产业工人预备制培训1800人,转移就业6个月以上人员稳岗率达90%以上。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物流产业园,各片区、乡(镇)、街道
9.持续抓好建筑领域职业技能培训。市住建局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建筑领域技术工种3年20万人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行动方案(2020—2022)》要求,充分调动行业内各类型、各层级建筑企业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引导企业落实员工“全员培训、持证上岗”相关要求,通过技工学校、建筑企业自主培训等途径,持续加大培训力度。要强化实名制管理,动态跟踪结业学生就业去向,帮助未就业人员对接岗位,督促企业做好用工合同签订,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2022年完成培训任务2389人,实现新增就业2135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教科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物流产业园,各片区、乡(镇)、街道
10.积极开展企业在岗职工培训。市工信局牵头做好企业在岗职工培训,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企业通过校企合作等形式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政策法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新招录农村劳动力岗前培训、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安全生产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职业技能培训,企业在岗职工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就业稳定率达到90%以上。同时,2022年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不少于150人。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物流产业园、市人社局,各片区、乡(镇)、街道
(三)不断拓宽就业渠道。依托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小微实体等多渠道、多路径、多角度吸纳就业,不断扩大就业容量和承载能力,推动城乡劳动力就近就地充分就业。
11.依托产业发展扩大就业。围绕地区“76331”战略、“6+2”产业布局和市“3335”发展规划,大力发展特色农业、设施农业、现代农业和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促进农业、林果业产销对接。大力发展纺织服装、电子产品装配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不断扩大和提升企业吸纳就业的容量和能力,对吸纳劳动力就业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按规定落实各项补贴政策。持续加强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物流产业园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产业吸纳就业的承载能力。大力发展商贸物流、康养医疗、养老育婴、家政服务、休闲旅游等现代服务业,繁荣假日和夜间经济,优化文化和旅游场所的夜间餐饮、购物、演艺等服务,打造市区夜间经济示范街区;支持电子商务、直播带货、网约配送等新业态发展。实现一、二、三产全面推动、融合发展,培育更多就业增长点。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旅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林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物流产业园,各片区、乡(镇)、街道
12.推进项目落地促进就业。支持推动重大投资项目落地投产,建立项目建设促进就业机制,把增加就业岗位作为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审批立项的前置条件,优先支持发展创造就业岗位多,吸纳就业人员多的项目,重点吸纳脱贫户(边缘户)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加快推进道路交通、房屋建筑、设施农业、畜牧养殖、小型水利、商贸物流等各类带动就业能力强的项目,在用工选择上优先考虑吸纳更多本地劳动力就业创业。抓好林果、林下经济、木本粮油、乡村绿化、人居环境整治等农村中小型项目建设,吸纳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实现新开工、新落地项目新疆籍员工使用规模不少于70%。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物流产业园,各片区、乡(镇)、街道
13.鼓励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劳动者创办小规模经济实体、地摊经济、批发零售、家政服务、建筑装修等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多种形式实现灵活就业,引导农村劳动力采取短期务工等就业形式,获取劳务性收入。对脱贫户(边缘户)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落实扶持政策。对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按规定给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等社保补贴,使其安心就业创业。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各片区、乡(镇)、街道
(四)推动重点群体充分就业。各单位要把重点群体就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织密织牢重点群体就业保障网。
14.抓好脱贫户(边缘户)劳动力就业。常态化做好脱贫户(边缘户)劳动力就业跟踪监测,实行人员分级包联,全方位跟岗。对收入不高、就业不稳定的,优先转移就业,优先就近安置。拓宽创业渠道,创业孵化基地优先向脱贫户(边缘户)劳动力开放,支持脱贫户(边缘户)劳动力创业。加强岗位推送,做好点对点服务,依托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卫星工厂等载体,实时储备一批岗位,确保脱贫户劳动力一旦失业能够立即转岗转业,就业稳定率保持在98%以上。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
15.抓好农村“4050”劳动力就业。巩固农村“4050”人员在农业实体稳定就业成果,对农村“4050”劳动力仍有部分人员从事居家种养殖等问题,要逐人摸排,进一步挖掘潜力,动员他们通过技能培训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对半劳动力、弱劳动力等群体,通过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农业类就业岗位实现就近就业,提高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签订率,形成长期稳定的劳务关系,进一步规范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有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意愿和能力的农村劳动力应转尽转。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
16.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落实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摸排人员底数和就业意愿,通过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国有企业招聘、“三支一扶”计划、就业见习、大学生“村官”招聘、人才引进等“十四个一批”就业帮扶机制,推动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离校5年内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已申领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创业补贴。开展政策进校园、专场招聘会等就业帮扶活动,推动高校毕业生早就业、稳就业、就好业。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国资办)、市教科局、市工信局、团市委,各片区、乡(镇)、街道
17.抓好退役军人就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要认真谋划推进劳动年龄段内退役军人就失业实名制登记全覆盖,实时掌握就业动态、底数,利用网络、公众号等宣传载体向退役军人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引导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组织召开退役军人及家属专场招聘会,帮助对接更多就业岗位。对有创业意愿的及时提供政策、资金、项目、场地等多渠道支持,增强退役军人的归属感、获得感。继续落实好随调家属就业、住房保障等方面政策。
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各片区、乡(镇)、街道
18.抓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各片区、乡(镇)、街道要强化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对就业困难人员做到发现一人、登记一人、推荐就业一人。对有创业意愿的,人社部门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创业培训,优先办理小额创业贷款,给予充分的政策支持,不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鼓励支持通过小摊小贩、小店经营等方式灵活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实现24小时动态清零,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国资办)、市统计局,各片区、乡(镇)、街道
(五)促进企业稳岗就业。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企业用工难题,通过抓好“三项措施”,引导企业提高工资待遇、优化用工环境、稳定员工队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实现企业待遇留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
19.构建劳务协作关系。市人社局、园区等部门要发挥协调作用,引导用工需求较大的园区企业“走出去”招工,积极开展“送岗下乡”、企业招聘日、劳务对接等活动,通过组织人员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召开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等措施,推动劳动力有序转移输出就业。鼓励市技工学校、乡镇分校和劳务输出地与用工需求较大的企业、新落地项目、新增产能企业建立稳定劳务协作关系,实现挖潜、培训、就业有效衔接,促进企业与劳务输出地互动交流,合作共赢。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物流产业园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各片区、乡(镇)、街道
20.建立留工稳岗机制。市工信局要指导企业制定用工行为规范,明确用工保障条件、工资待遇等,引导企业改善工休环境,解决“夫妻房”等现实问题,营造拴心留人的企业氛围。园区要加大公租房供给力度,向进城务工劳动力倾斜;利用闲置公共资产,为就业困难人员、临时失业人员等提供过渡性食宿服务,开展岗位推荐和职业指导;加快推进产城融合,健全医院、学校、餐饮、娱乐等配套设施,满足务工人员及子女就医、就学、娱乐需求,让园区成为宜业宜居之地。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物流产业园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办)、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总工会,各片区、乡(镇)、街道
21.加强企业用工监管。建立用工企业清单和信誉评价机制,对人员流失率高、工资待遇低、用工不规范、社会责任感缺乏、生产经营状态不佳的企业,实行差别化人力资源支持,形成企业用工正向激励。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员工因病、因伤等因素随意开除的企业加大劳动监察执法检查力度,定期跟踪掌握就业人员稳岗情况、工资福利、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要对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提前介入指导,同步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帮扶,使其能够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人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物流产业园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各片区、乡(镇)、街道
(六)积极推动创新创业。创业是就业之源,对于稳定和扩大就业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围绕打造区域性创新创业高地的定位,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引领,培育和集聚优秀创业人才,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不断推动新产业、新业态快速发展。
22.加强创业政策支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力度,降低贷款门槛,简化手续,压缩时限,提高额度,拓宽渠道,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带头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贷款支持;对当年新招用符合贷款条件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贷款支持。对初创实体加大支持力度,及时给予租金减免、税收优惠、房屋场地等政策扶持。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人社局、市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各片区、乡(镇)、街道
23.推进就业创业载体建设。创业具有倍增的就业效应,创业载体是初创企业的孵化摇篮。要注重加强创业载体建设,年内争取打造高质量创业示范园区1个,创业孵化基地1个。要着力吸引和培育具有原创性、独创性、引领性的创业项目,进一步提升线上线下创业服务能力,打造培训学习、创业实践、咨询指导、跟踪帮扶等一体化创业培训体系,帮助有需求的创业者解决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资金、场地、用人等困难。健全创业孵化平台进退管理机制,清理孵化期满、孵化效果不佳的创业实体,提高创业孵化能力,为我市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提升空间。要坚持以就业质量为导向,明确工作重点、评价体系和奖补政策,把农村劳动力企业务工占比和劳务收入占居民总收入情况作为重要评选依据,加强对基层的指导考核,督促每个片区、乡(镇)、街道创建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点1个,充分就业村(社区)2个。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教科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物流产业园,各片区、乡(镇)、街道
24.做好创业项目指导。依托援疆资源,充分借鉴杭州市在创业人才、创业生态、创业模式等方面的经验,推动援疆资金、援疆项目向就业等民生领域倾斜。组织有创业意愿的人才、创业管理和服务人员赴杭州进行考察、培训,通过学习先进经验,提升能力、增强信心、提高孵化水平。筹备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多渠道导入杭州“双创”要素,邀请优秀“双创”管理人员和创业导师来阿指导,建立健全专业化、市场化、制度化的创业导师队伍,为培育更多本土创业人才提供支持。
牵头单位:援疆指挥部、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商贸物流产业园、经济技术开发区,各片区、乡(镇)、街道
(七)扎实做好公共就业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是促进市场供需匹配、实施就失业管理、落实就业政策的重要载体。要积极构建供需对接平台,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满足广大群众求职招聘等就业需求。
25.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深入开展“观念大转变、就业促增收”大宣讲活动,用群众语言讲好就业故事。创作一批就业题材的小品、舞台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用身边的典型事例,教育引导群众转变就业观念,激发内生动力。要制作一批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增收致富的典型微视频,在各级媒体和宣传阵地巡回播放,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内容,鼓励和引导群众外出转移就业。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各片区、乡(镇)、街道
26.持续提升技工学校办学水平。建立健全行业、企业、技工学校三方协调联动和产教融合联席会议制度,将校企合作贯穿于教育培训、实训就业等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通过引进名师入校、深化校企合作、建强实训基地等措施,全面构建校中有企、企中有校、人才共育、工学一体的办学机制和校企“双师联合培养”、学生学徒“双重身份”的人才培养模式,切实把市技工学校打造成面向城乡、特色鲜明、师资专业、培训多元、促进就业的高质量人才培育基地。按照技工学校标准化建设要求,全面形成中高级培训在市技工学校,初级培训在乡镇分校,基础课程培训在村级教学点的三级培训体系,确保培训的职业技能人才与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高度匹配。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物流产业园,各片区、乡(镇)、街道
27.培育特色劳务品牌。各片区、乡(镇)、街道要结合市场需求,充分培养和挖掘专业技术人才,探索建立农民合作社、劳务服务队等组织,通过宣传发动、组织培训、统一派工等措施,努力培育农业技术、农产品采摘、家政服务、养老育婴、建筑装修等一批具有本地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和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劳务品牌。促进劳动力“单打独斗”向“抱团组合”,“低质廉价”向“优质品牌”转型升级,努力形成“一乡一特色,一乡一品牌”的高质量劳动力队伍,实现城乡劳动力就业提质增效,增收致富。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国资办)、市乡村振兴局、市交通局、市林草局,各片区、乡(镇)、街道
28.培育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围绕自治区、地区和市产业发展布局,将现有的社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归并整合,逐步向人力资源产业园过度转型,形成多元化招工用工模式,帮助用人单位招揽人才。同步在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大厅、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就业驿站”,常态化开展岗位信息发布、求职招聘、劳务派遣、人资代理等社会化服务。支持建设规范化零工市场1家,完善管理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扶持其发展壮大,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办)、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片区、乡(镇)、街道
29.积极举办职业技能大赛。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发挥技能大赛示范引领作用,设置建筑领域类、家政服务类、新兴产业类等通用性强、就业面广、成长性好、示范效果明显的竞赛工种,坚持每季度举办1场大赛,充分挖掘优秀的职业技能人才,为全面打造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队伍做足保障。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信局、市妇联,各片区、乡(镇)、街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是实现社会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促进就业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的重大举措,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督促、亲自推动落实、亲自跟踪问效,分管领导履职尽责,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汇集起解难题、稳就业、促增收的强大合力,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二)健全考核机制。2022年,就业工作将全面纳入各单位目标考核内容,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自治区、地区《就业工作考核方案》,建立健全阿克苏市就业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明确任务目标,细化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协调联动,对工作不重视、不落实、推进缓慢、效果不佳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同时,2022年2月上旬,自治区将对各地职业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等就业工作实施单项量化考核,各单位、各片区、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对在自治区、地区督查考核中出现问题的单位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各片区、乡(镇)、街道要把促进就业作为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坚决克服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正工作虚化、数据造假、被动应付的做法,切实把稳就业工作做细做实,并于每月20日上报《阿克苏市城乡劳动力家庭就业信息台账》和《阿克苏市城乡劳动力家庭就业信息汇总表》,按季度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工作总结报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