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必要性
重大行政决策事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发展稳定大局,能否做到科学、依法、民主决策,直接体现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决定政府能否全面依法正确履职,关系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国务院、自治区相继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各个环节作出了具体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了要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有关要求,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使承办单位在拟定重大决策草案过程中,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保障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二、制定过程
2024年1月20日,阿克苏市司法局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地区有关编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规定,经认真梳理各部门(单位)报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形成了《阿克苏市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于1月26日再次向各部门征求意见,最终形成《阿克苏市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三、主要内容
按照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原则,紧紧围绕阿克苏市2024年度重点工作,拟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共6项。其中,规划类决策事项2项:《阿克苏市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阿克苏市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事项4项:《阿克苏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关于重新公布实施阿克苏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阿克苏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实施方案》《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森林草原防火禁火令》。
四、解读主体
咨询解读主体:阿克苏市司法局
咨询解读人员:王嘉豪
咨 询 电 话:0997-2122882
解读主体地址:阿克苏市兰干街道天山路33号
阿克苏市司法局
2024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