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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5/11/27 8.5k 阅读 419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经阿克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征收土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柳源镇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现场调查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预公告期限为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5日。

四、工作安排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阿克苏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经征收方核实后视为最终认定依据,被征收方未在五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确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可采取听证、座谈、走访等形式收集意见,但意见采纳与否由征收方决定。

五、其他事项

自本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但不限于新建建筑物、构筑物、种植农作物或经济林木、增设附属设施及其它添附物);公告发布后新增的上述行为均视为恶意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征收方有权依法强制清除,被征收方应自行承担清除及拆除费用、行政罚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联系单位:阿克苏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97-6763165

公告所列联系方式变更不导致程序无效,被征收方未及时获取最新联系信息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第一师5团改造110千伏输变电线路)

阿克苏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