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改革
一是自2023年11月13日起已实现全疆CA数字认证和电子签章跨部门、跨区域互认。二是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自2025年1月6日起对进入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三是不断完善专家库建设,积极推广水利工程项目远程异地开标,有效破解评标专家不足难题,打破本地评标专家“小圈子”。
二、打造包容普惠审批机制
一是进一步规范“一网通办”事项清单,始终坚持采取“线下+线上”并行融合的方式办理审批业务,截至目前,地区水利局累计办理各类审批业务219件。二是及时发布容缺受理事项清单目录及办事项指南,对所有事项非实质审查材料实行可容缺受理模式办理,在自治区事项标准化模板基础上,进一步将承诺办结时限压减50%。三是将涉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由“并联或并行审批”升级为“并联审批”,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涉水审批与其他行业审批事项在立项、用地和施工许可阶段同步并行办理的同时,进一步确保项目建设的水土资源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