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持续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改革,坚持依法依规、分级负责和公正公开原则,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促进教育公平。现就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学合理划定片区。要严格实行就近入学政策,健全义务教育阶段常住学龄人口监测预警机制,加强生源学位摸底和分析,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要求,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划定学校招生片区,并排查辖区内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合理性。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区域,实行单校划片,合理稳定就学预期;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区域,稳妥推进多校划片,并根据实际将热点学校按照就近入学要求分散划入相应片区,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推进片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因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需调整片区范围的,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深入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工作。6月10日前,通过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和具体实施方案、招生咨询电话和工作指引,公开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的划片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及时间。9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结果。
二、规范招生入学行为。要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要求,小学采取就近登记方式入学,初中采取就近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实行对口直升的,坚持强弱搭配确保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或学校实际办学承载能力的,按已公示明确的规则录取,未录取的学生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和证书及证明等作为招生参考或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考察学生、家长,不得通过笔试、竞赛、面谈和附加其他任何条件选拔学生,不得以集团化办学名义变相抢挖生源、掐尖招生。要规范转学行为,毕业年级学生、休学期间学生一般不允许转学,坚决杜绝因中考竞争违规办理转学。要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近就便原则,制定实施长幼随学政策,不得含自由择校内容,积极为同一家庭多孩同校就读创造条件。要实行均衡编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要规范学籍管理,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涉及兵地学籍转接的,按照自治区规定办理。要规范学生信息采集及保护工作,不得反复采集、随意扩大范围。
三、强化招生入学保障。要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解决招生入学矛盾问题的治本之策,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推动优质均衡,以区域教育联盟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按照常住人口规模配置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资源,适应学龄人口变化新形势,加强学位动态调整和余额调配,加大人口集中流入、学龄人口激增地区学位供给。要健全完善学位预警机制,科学制定学位分配和学生安置预案,合理引导家长预期。要加快培育“新优质学校”,“一校一策”挖潜扩容,持续扩大优质学位供给。要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引,进一步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缩短办理时限。有条件的县(市)使用统一的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线上招生方式全部接入自治区政务服务网,推动县(市)区域内户籍、居住证、房产、学籍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加快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线上一网通办”。要提升线下办理服务水平,提前明确入学材料及具体要求,实现一个清单告知、一套表格填写、一个场所提交,推进线下“只进一门”“只跑一次”。
四、持续细化服务管理。要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随迁子女入学只需提供户口簿、居住证两项材料,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与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认真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户籍地和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妥善做好考试招生报名服务工作,对确须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保障其能在户籍地顺利参加中考。要提升“一人一案”适宜安置质量,安置意见需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依法保障其权利。要严格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推行使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妥善解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和高层次人才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问题。要健全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用,持续巩固控辍保学成果。要健全本地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要完善招生入学数据核查机制,做好延缓入学工作,强化跟踪核查,确保每名学生入学升学去向明确,坚决防止入学升学过程中出现失学辍学情况。
五、切实加强监督指导。要深入推进“阳光招生”,严格执行“十项严禁”,实行以县(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尽早谋划启动,切实做好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和督导落实,确保招生入学工作科学规范、平稳有序。要主动接受当地纪委监委派驻教育部门纪检监察组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开透明。把维护教育公平的理念贯穿于招生入学工作全过程,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教育督导部门和责任督学常态化督导范围,适时对政策、规定落实情况开展指导,对违规违纪招生的学校、个人,及时问责处置。要公布县校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畅通政策咨询、举报申诉等渠道,健全“一线应答”和接诉即办机制,有效提升服务效能。要督促各义务教育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认真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入学登记、材料审核、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各项工作,不得自行设立额外招生条件,不得以任何方式违规宣传升学率和学校排名、考试成绩等。校领导和教职工要严以律己,不得参与违规招生及宣传等活动。
六、营造良好招生氛围。要会同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招生入学政策和促进教育公平具体举措宣传,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要重视“新优质学校”宣传推介,在全社会营造正确的义务教育综合育人观念,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避免盲目跟风择校。要建立健全响应机制,通过线下咨询点、学校公开栏、网络平台宣传等方式,及时回应社会和家长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好答疑解惑,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观、学生成长观,形成合理就学预期。要加强舆情监测,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应急协调机制,注重群众举报线索收集整理和核查处置,强化招生入学风险研判,稳妥处置招生入学舆情及突发事件。
附件:阿克苏地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咨询及问题线索反映电话
阿克苏地区教育局
2025年4月30日
附件
阿克苏地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咨询及问题线索反映电话
单位 | 政策咨询电话 | 问题线索反映电话 |
阿克苏地区教育局 | 0997—2126804 | 0997—2530856 |
阿克苏市教育局 | 0997—2133853 | 0997—2133303 |
库车市教育局 | 0997—7136019 | 0997—7798636 |
沙雅县教育局 | 0997—8323207 | 0997—8334129 |
新和县教育局 | 0997—8166806 | 0997—8166805 |
拜城县教育局 | 0997—8626195 | 0997—8629279 |
温宿县教育局 | 0997—4535748 | 0997—4535015 |
阿瓦提县教育局 | 0997—6758510 | 0997—6758513 |
乌什县教育局 | 0997—5324978 | 0997—5324977 |
柯坪县教育局 | 0997—5823117 | 0997—5822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