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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阿克苏市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实施 方案(2023-2027年)》政策解读

2024/03/12 8.5k 阅读 167 点赞

  一、起草背景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关系广大儿童的健康发展,关系千家万户的切实利益。近年来,阿克苏市委、市政府大力发展形式多样的学前教育,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稳步推进,普及普惠水平逐年提高。从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保教质量还有待提升,师资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提出了总体目标和具体政策,并明确要求“以县为单位对普及学前教育情况进行评估,省级为主推动实施,国家审核认定”。
  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规范发展的现实需要。为贯彻落实《若干意见》,教育部制定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自治区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新政教督〔2020〕5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南(试行)》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的对象、内容、评估程序、结果运用和工作要求等。阿克苏市为完成2026年全域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要求,确保顺利通过自治区督导评估和国家审核认定,根据国家、自治区、地区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阿克苏市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二、制定过程
  一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集中进行文件研制,形成文件初稿;二是全面征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成员单位意见,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32个市直单位,针对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三是方案在制定过程中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反复修改、酝酿,经过反复论证,最终形成《阿克苏市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7年)》。经市人民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制定依据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7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教督〔2020〕5号),制定阿克苏市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南(试行)》,对标对表,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到2026年,实现市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标,市域内所有幼儿园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方面达到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标准。学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学校和社会对政府管理学前教育的满意度均达85%以上。
  五、主要内容
  本方案分总体要求、实施步骤、主要任务、工作要求等四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发展原则、总体目标三个方面内容。
  第二部分实施步骤,从准备阶段、幼儿园自查阶段、市级自评阶段、整改阶段、地区初核及申报阶段、自治区评估阶段、国家认定阶段七个方面分步骤、按阶段完成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
  第三部分主要任务,对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南(试行)》,从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幼儿园保教质量3个A级指标,18个B级指标,42个C级指标,逐一对阿克苏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水平进行现状分析,针对现状提出巩固措施和解决措施。
  (一)普及普惠水平。此项指标由毛入园率、普惠程度、公办幼儿园占比3个B级指标组成,其中有3个C级指标。目前,阿克苏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136%,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1.1%,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72.6%,我市普及普惠水平达到自治区标准。
  (二)政府保障。此项指标由党的领导、发展规划、公共服务网络、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财政投入、收费管理、教师待遇、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监管制度等9个B级指标组成,其中有24个C级指标。经对24项C级指标认真分析,23项指标达到自治区标准,指标C12经费投入未能达到标准,主要问题是城市公办园(含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1100元/生/年,属于本级配套资金,因我市财政资金紧张,未拨付到位。
  (三)幼儿园保教质量。此项指标由办园条件、班额、教师配备、教师管理制度、卫生保障、教育教学等6个B级指标组成,其中有15个C级指标。经对15项C级指标进行认真分析,其中12项指标均达到自治区标准,3项指标未达到自治区标准,分别为C28 园舍标准未达到标准,主要问题是我市部分幼儿园园舍条件和环境未达到规定要求;C29 玩教具和图书配备未达到标准,主要问题是部分幼儿园幼儿图书及教师用书配备未达到自治区规定要求;C31 人员配备未达到标准,主要问题是我市教职工与幼儿的配备比例未达到规定要求,教职工配备未达到自治区标准。
  第四部分从三方面明确工作要求:一是各成员单位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对照评估指标,认真开展自评,以问题和评估标准为导向,有序推进工作;二是各部门(单位)、各片区、乡(镇)、街道、各幼儿园要明确具体任务,对照指标体系认真查漏补缺,确保全部指标实现达标,圆满完成创建任务;三是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对各有关单位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落实整改。各乡(镇)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切实履行职责,对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推动缓慢等问题,对创建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六、主要意义
  《阿克苏市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出台,是阿克苏市稳步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稳步创建的一项重大举措,对进一步明确发展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补齐短板,促进资源供给,完善投入机制,加强经费保障,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有重要意义。
  七、责任落实
  市政府将在着力推动《阿克苏市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7年)》落实落地上下功夫,市直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定期对各部门、各幼儿园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进行专项督导。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升保教质量,对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相关文件:《阿克苏市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7年)》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