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阿克苏地区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二十三)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部分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问题突出。通过使用配置好的水样代替实际排放水样、违规设置量程参数等方式逃避监管。新疆贤鹏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2022年建成后至今未运行,长期通过渗坑排污,经现场取样检测,污水水质严重超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分别严重超标。
二、整改时限
2025年底前
三、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测设施并正常稳定运行,通过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四、整改措施
1.对新疆贤鹏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2.严格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技术规范》运维管理,杜绝在线监测弄虚作假问题发生。
3.对进出水站房安装监控设施,严格按照在线站房移交协议和运维合同约定执行,对发现的设备故障及时联系第三方运维单位现场解决,对发现问题拒不履行合同的第三方运维单位实行限期整改,对第三方运维出现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确保在线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4.2025年10月底前,完成新疆贤鹏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并正常稳定运行,通过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5.加大对新疆贤鹏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的帮扶力度,督促企业加快环保设施的建设步伐和污水处理设施的调试运营,及时取得排污许可证,确保稳定达标运营。
五、完成情况
一是新疆贤鹏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因自身投资能力不足,在建设期对市场的预判不够准确,造成目前项目投资效益不高,立项内容仅部分完成建设(3#、4#、6#厂房、宿舍楼2栋、污水处理站)。1#、2#化纤厂房、5#成衣车间、办公楼、食堂未按照立项内容完成建设。产品无市场竞争力,资金运转困难,加之设备老旧,厂房安评、环保、消防等手续均未办理完成。新疆贤鹏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向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管委会提交《关于新疆贤鹏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变更项目及关停企业的申请》,纺城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已受理并完成审批。二是纺城管委会招商服务局、应急管理局、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局按照各自监管职责,出具了相关的情况说明,同意该企业变更项目及关停。三是企业向地区生态环境局阿克苏市分局提交排污许可证注销申请,已完成排污许可证注销。四是纺城建设管理局向纺城供电中心印发《关于新疆贤鹏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切断生产用电的函》,向浙能热电厂印发《关于新疆贤鹏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切断生产蒸汽的函》,2025年12月17日,纺城供电所已切断该企业生产用电,浙能热电厂已采取停汽措施,同时,纺城建设管理局对该企业主要生产用电控制设备及蒸汽阀门张贴封条。五是企业将车间及仓库内纺织原料、染料助剂等进行全面清除,对厂房设备进行封存,对污水处理站污染源进行全面清理。
2025年12月23日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验收工作组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二十三)开展验收,经验收工作组综合分析研判,认为该项任务整改落实到位,同意通过验收,并出具了验收报告。综上所述,新疆贤鹏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2022年建成后至今未运行,长期通过渗坑排污,经现场取样检测,污水水质严重超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分别严重超标问题已完成整改。
公示时间:2026年2月3日至2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牵头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97-2150809
邮箱:1677662828@qq.com
牵头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97-2686078
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管委会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