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严厉打击假冒侵权、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品牌声誉、生产者合法权益与消费者切身利益,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方便广大群众反映问题、提供线索,现就地理标志侵权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受理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0997-2595619(知识产权科)
二、投诉举报须知
1.受理时间:冬季10:00-14:00 15:30-19:30
夏季10:00-14:00 16:00-20:00
2.投诉举报人应当进行实名制投诉举报,并对所投诉问题线索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证据。对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阿克苏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