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阿克苏地区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四)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各园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引领发展意识不强,重项目落地、轻科学规划,主体功能定位不准,产业布局不优、项目落地不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拜城县金晖兆丰75万吨电石项目产能置换问题,至今还有15万吨产能指标未予以确认。
二、整改时限
2024年底前。
三、整改目标
地区各工业园区(开发区)规划健全完善,明确主体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建立完善项目会上机制,严把项目招引落地关。
四、整改措施
1.指导督促各园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时修订完善园区规划,并同步开展规划环评,明确产业定位,科学谋划产业布局。
2.督促指导各园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招商引资项目签约落地评审工作机制,严把项目招引关;发改部门严把立项备案关,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立项,确保落地项目符合园区主体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能严把招商项目审核关。
3.对拜城县金晖兆丰未予以确认的15万吨电石产能指标在取得合法合规手续前,封停生产设备,不得生产。
五、完成情况
1.地区制定下发《阿克苏地区深化园区(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园区(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坚持园区(开发区)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交通环保、消防治安等规划配套衔接,注重与长期规划、中期规划和近期规划有机结合。七县两市范围内12家园区(开发区)完善园区总体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完成了产业发展规划编制修订,并同步开展了规划环评工作,园区总体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对产业定位、产业布局进行科学谋划,做到符合园区(开发区)的发展需要。
2.经地区工信局指导督促,各园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立或采纳所在县(市)商务部门制定的招商引资项目签约落地评审工作机制,按照机制明确的程序,采取召开项目审核联席会、制发项目联审情况登记表、发函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等方式做好新招引项目准入关管控;发改部门严把立项备案关,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予立项。同时,确保了落地项目符合园区主体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能在各自负责领域在新项目落地前配合提出审核意见建议。2024年新落地项目中未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项目。
3.地区工信局认真履职,积极督促拜城县商科工局在2024年11月5日对金晖兆丰(更名中泰金晖)15万吨电石生产设备封停的基础上,做好日常监管,禁止企业违规生产,不定期实地查看,确保产能未置换前,设备处于封停状态。同时,督促企业对剩余15万吨电石产能多次赴疆内外进行市场购买对接,目前尚未购买到可置换产能,生产设备仍处于封停状态,未进行生产。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12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牵头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97-2124945,邮箱aksgxjjnk@126.com。
牵头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97-2124945。
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