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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十三)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2024/12/16 1.8w 阅读 216 点赞

根据《阿克苏地区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十三)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地下水超采问题突出。督察组调阅资料发现,阿克苏地区2020年至2022年地下水使用分别超总量控制指标的130.01%、183.65%、138.67%。库车市2020年至2022年上报取水量分别为2.91亿立方米、3.51亿立方米、3.67亿立方米,实际地下水取水量分别高达4.39亿立方米、5.99亿立方米、5.89亿立方米,部门上报数据较实际数据减少近50%,放任超采问题持续存在。

二、整改时限:2024年底前

三、整改目标: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按照自治区党委水资源高效配置、合理利用的要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符合地区实际的水资源科学利用、合理保护机制,充分利用地表水、严格管控地下水,将阿克苏地区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在自治区分配指标以内。

四、整改措施:

1.规模以上地下水取水口计量设施全覆盖,实现在线监测,并将数据传送至自治区水利厅信息平台。

2.督促各县(市)委托专业信息化维护队伍对“井电双控”信息化平台及时进行维护,确保“井电双控”信息化平台维护管理到位,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率。

3.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审批,按照已编制的《地下水保护和利用规划》,科学划分地下水开发区、保护区、保留区等功能区,确保规划中的地下水利用在开发区内。

4.实时监测、及时预警、定期通报地下水水量水位。地区水利局会同阿克苏水文勘测局建立地下水水量水位变化通报机制。地区水利局按月统计汇总地下水开采量。阿克苏水文勘测局以地区54眼地下水监测井监测数据为基础,按季度印发地下水水位通报,按年度编制地下水位动态变化分析报告。对季度地下水开采量超控制计划20%以上的或地下水位下降幅度过大的县(市)及时预警,动态核减后续计划开采量;对季度地下水水位连续下降超过警戒值的或连续两个月超计划20%的县(市)责令制定整改方案压采地下水。

5.加大对破坏计量设施、非法取水等各类涉水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完成情况

1.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阿水资委办〔2024〕1号)和《关于严格控制地下水资源进一步规范机电井管理工作的通知》(阿地水资委〔2024〕2号),督促各县(市)对机电井计量设施安装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做到应装尽装,计量设施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地区19506个地下水一级取水口计量设施全覆盖,并将数据传送至水利厅信息平台。

2.各县(市)均已委托专业信息化维护队伍对“井电双控”信息化平台及时运行维护,通过对监测设备的在线运行、水量异常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进行运行维护,全面保障系统正常稳定可靠运行。目前地、县两级信息化平台已实现县(市)、地、自治区三级数据共享。

3.《阿克苏地区地下水保护和利用规划》已于2024年11月4日通过水利厅审查,同意水功能区划分成果。阿克苏地区划分了开发区29个、保护区14个、保留区35个、储备区8个、应急水源区2个,合理利用和保护地下水资源。

4.制定印发了《阿克苏地区2024年地下水合理开发利用实施方案》(阿地水资委办〔2024〕3号),将年度地下水取用水量控制指标按月分配到各县(市),各县(市)按控制指标分配到每眼机电井。每月组织各县(市)开展用水统计数据复核上报,地区进行三级审核、县市进行二级审核,确保地下水用水量控制在计划指标内。2024年地区地下水实际用水量13.882亿立方米,均控制在自治区分配指标以内。其中:库车市2023年地下水计划指标3.58亿立方米,实际用水3.573亿;2024年地下水计划指标3.06亿立方米,实际用水3.06亿立方米。同时,委托阿克苏水文勘测局对地区本级54眼地下水监测井开展监测维护工作,编制了阿克苏地区地下水位动态季报,根据监测数据分析,阿克苏地区三季度平均地下水水位与去年同期相比降幅均小于0.5米,总体处于相对稳定状态。

5.严格落实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监督指导各县(市)加大水行政执力度。2024年地区和各县(市)共计办理执法案件56件,行政处罚累计64万元。其中:非法凿井39起、凿井未遂3起、破坏取水工程(机电井)计量设施2起、未经许可擅自取水3起、无故欠缴水资源费2起,破坏水利工程3起、涉河采砂类4起。向地区公安部门移送伪造水利部门机电井接电函线索1起。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12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97-2123429

邮箱:aksdqslj@126.com

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97-2123429



阿克苏地区水利局

2024年12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生态环境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