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KA000/2025-00018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能源 |
| 发布机构 : |
阿克苏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 : |
2025-07-14 17:18 |
| 文 号 : |
阿市政通〔2025〕8号 |
成文时间 : |
2025-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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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克苏市人民政府收回土地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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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经阿克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收回土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拟收回土地目的为政府拟实施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收回范围 本次拟收回位于托普鲁克乡、阿依库勒镇范围内。拟收回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收回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预公告期限为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5日。 四、工作安排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阿克苏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对拟收回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确认。 五、其他事项 自本土地收回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阿克苏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97-6763165 特此公告。 附件: 


阿克苏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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