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自治区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政府令25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部分行政职权重心下移的通知》(新政发〔2026〕3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卫生健康系统行政职权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卫政发〔2026〕1号)要求,阿克苏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接自治区卫生健康系统行政职权调整事项26项,现予以公告。
1.阿克苏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接自治区卫生健康系统行政职权下放委托事项共计22项:其中许可事项5项、行政给付5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处罚6项、行政检查1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
2.阿克苏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接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下放委托事项共计4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检查1项。
特此公告。
附件:1.阿克苏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接自治区卫生健康系统行政职权下放委托事项清单;
2.阿克苏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接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下放委托事项清单。
阿克苏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