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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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阿克苏市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12/03 2.1k 阅读 339 点赞

各片区、乡(镇)党(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

《阿克苏市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阿克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阿克苏市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掘阿克苏市各片区、乡(镇)独特的区位和自然资源优势,扩大小城镇规模,提升小城镇功能,打造多个布局合理、整洁优美、功能齐全的新型城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0〕33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城镇建设指南(试行)》等文件和相关规定,结合阿克苏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抓特色小镇、小城镇建设大有可为,对经济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相关规定,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创新机制,“规划-建设-发展”一体推进,夯实小城镇产业基础,完善城镇服务功能,优化城镇生态环境,提升城镇发展品质,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的意义。小城镇作为联结城乡的纽带,既是农村产业的集聚中心,也是城市疏散产业的承接中心,既承接城市产业发展,又辐射带动乡村振兴。加速推进小城镇建设,可以加快乡村振兴步伐,达到人口集聚、产业集聚、商贸集聚、人才集聚、服务集聚、文化集聚的目的。加速推进县域内小城镇建设步伐,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推进乡村振兴的需要、城乡均衡发展的需要、加快现代文明向农村延伸的需要、转变群众观念的需要、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的需要,对促进市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三)总体布局。按照“一年有起色、两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阶段目标,坚持“改造、完善、提升”的原则,积极构建“两线多点”城镇体系(即:以S207沿线3个乡镇为第一条建设线,包含依干其镇、拜什吐格曼乡、哈拉塔勒镇,以G580沿线3个乡镇为第二条建设线,包含托普鲁克乡、库木巴什乡、阿依库勒镇3个乡镇)。本年度,启动S207沿线和G580沿线6个乡镇小城镇建设并于年底交付使用,力争走在全地区前列。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阿克苏市特色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艾尼瓦尔·苏来曼(市委副书记、政府党组书记、代市长、一级调研员)

副组长: 周传金(市政协党组书记、副主席、二级巡视员)

郭建新(市委副书记、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国资党工委书记)

伍  恪(市委常委、阿依库勒镇党委书记)

依米然·白和提(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网信 党工委书记)

李  梁(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杨  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茹先古丽·吐尔迪(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张志伟(市商贸物流产业园<红旗坡片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阎  岩(依干其镇党委书记)

黄昌飞(拜什吐格曼乡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

田文兵(喀拉塔勒镇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

程尚军(托普鲁克乡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

柴  林(库木巴什乡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

李全锋(柳源农场片区党工委书记)

韩小亮(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四级调研员)

赵忠亚(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宝龙(市林草局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

黎增晓(市司法局党组书记)

李勇颉(市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夏玉刚(市发改委党组书记)

张  轩(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孙爱霞(市教育党工委常务副书记、教科局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

崔  萍(市卫健委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

王万里(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马  军(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

王  峻(市文旅局党组书记)

金冠华(市工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田  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四级高级主办)

谢凯敏(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

史继新(市交通局党组书记、三级调研员)

杨智江(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书记)

陶  涛(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张义琼(地区生态环境局阿克苏市分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四级调研员)

亚力昆·托合提(市执法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方  军(供销社党组副书记、主任)

霍元俊(市信访局党组书记)

张  强(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乡村振兴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陈吉祥(中国移动管线负责人)

赵玉磊(中国电信管线负责人)

吴晓锋(中国联通管线负责人)

许  梁(新疆广电管线负责人)

苏  豫(新疆浩源天然气管道负责人)

胡铁映(电力公司管线负责人)

姜  海(水务集团管线负责人)

张  雷(供热公司管线负责人)

阿克苏市特色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小城镇办公室),小城镇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勇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王万里、王宝龙、张强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各单位抽调,负责小城镇建设日常工作和具体事宜。

各片区、乡(镇)党委(工)书记、乡镇长(管委会主任)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自治区、地区有关小城镇建设的决策部署,协调解决小城镇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全市小城镇建设相关政策,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开展各片区、乡(镇)小城镇建设工作绩效评估与考核。

(二)成立小城镇建设前方推进指挥部

指 挥 长: 周传金(市政协党组书记、副主席、二级巡视员)

副指挥长:李  梁(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成    员: 韩小亮(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四级调研员)

王宝龙(市林草局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

王万里(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勇颉(市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谢凯敏(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

马  军(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

陶  涛(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史继新(市交通局党组书记、三级调研员)

王  峻(市文旅局党组书记)

金冠华(市工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张义琼 (地区生态环境局阿克苏市分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四级调研员)

杨智江 (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书记)

霍元俊(市信访局党组书记)

1、小城镇建设前方推进指挥部负责对各片区、乡(镇)小城镇建设情况进行定期调度,研究解决具体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实际困难,确保小城镇建设有力有序推进。

2、各片区、乡(镇)小城镇建设指挥部由各片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并由各乡(镇)同志组成(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三、建设模式

进一步解放思想,遵循“土地零违规、政府零举债、群众零信访”的原则,树立“只求所在,不求所有”的意识,坚持市场导向、群众主体,采取多种方式,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小城镇建设。

(一)探索社会资本开发模式。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运用市场机制,积极引进有综合实力的企业进行投资、开发,推进小城镇建设。坚持综合开发、多元开发,鼓励群众与有实力企业在充分协商、产权明晰的前提下,探索运用集资统建、代建、股份合建、招商合建等一切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形式,拓宽小城镇建设投资渠道。

(二)探索群众自主开发模式。鼓励有条件、具备投资能力的群众,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规划,委托有资质的企业独立进行开发建设,各乡镇可统一提供经行业部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投资能力不足的,可视情况协调银行提供贷款的形式进行自主开发。

(三)探索群众合作开发模式。无力独自建设的群众,可采取土地作价入股等方式,与他人在协商一致、产权明晰的基础上进行合作开发,各乡镇做好规划设计、法律咨询、提供图纸等服务。

(四)探索村集体参与开发模式。支持有一定经济基础的行政村,探索利用村集体资金,投资小城镇开发建设,试行以村集体经济注册公司或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进行运营,进一步拓宽村集体经济增收渠道,增加集体收入。

(五)探索村企联合开发模式。总结城乡“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改革经验,探索“联股联业、联股联责、联股联心”新机制,鼓励企业与当地村委会联合投资开发联合建设。建立健全股权分配、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互利共赢。

四、重点任务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着力提升小城镇经济功能、服务功能、社会功能、生态功能,打造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小城镇,切实承担起承接城乡协调发展的任务,推动城乡均衡协调发展。

(一)以规划编制管理为龙头,完善城镇布局。紧紧把握国土空间规划重塑小城镇规划体系的契机,在阿克苏市国土空间规划指导下,一乡镇一规划,按照既定时间,全面完成规划。规划编制要着眼长远,按照“破历史阻碍,绘20年蓝图”的远景设定,以2035年为规划基期,依据上级国土空间规划和区域总体规划,遵循自然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城镇化健康有序推进的原则,坚持走精明增长的道路,按照“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产业优化发展”的导向,以各片区、乡(镇)经济、人口、旅游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矿产资源分布等指标评估为基础,推行“产业强乡镇、畜牧富乡镇、旅游美乡镇、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划定居住区、产业园区等功能分区,明确区域发展定位和城镇体系布局。(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发改委、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住建局、文旅局,各片区、乡<镇>)

(二)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增强城镇功能。优化城镇内部道路系统,合理衔接对外交通,形成完善合理的城镇交通路网体系。结合道路规划,合理布置输配水管网,逐步完善供排水管网实施建设,确保供水充足、排水顺畅。根据各片区、乡(镇)发展需要等,对电力设施、通信设施进行布局。在适宜地段配建供群众活动的文体休闲广场,达到硬化、绿化、亮化、美化以及配套活动设施齐全的标准,确保舒适、健康。按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利用、就地减量等要求,确定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方式,合理确定垃圾收集点的布局与规模。根据乡镇实际情况,加强区域消防设施建设,按规范设置消防通道,在主要建筑物、公共场所配建消防设施,确保安全。架空线分批入地。(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交通局、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各片区、乡<镇>)

(三)以产业集聚发展为方向,提升城镇实力。以小城镇产业园为支撑,支持中小规模企业下乡入园进村建总部、建分支机构、建生产加工基地。支持农业产业化企业进入小城镇产业园,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和流通,开创品牌、注重营销,推进产业链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有机衔接,推进种养殖业与农产品加工、流通和服务业等渗透交叉,强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社会资本聚焦比较优势突出的产业链条,补齐产业链条中的发展短板。综合考虑区位、交通、人流等因素,改造升级集贸市场或商业街,稳步推进城镇夜市建设,逐步发展壮大集贸商业、夜间经济、跳蚤市场,活跃小城镇消费市场。(牵头单位:发改委;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住建局、交通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片区、乡<镇>)

(四)以乡(镇)综合整治为抓手,补齐城镇短板。发挥乡(镇)主体作用,尽快编制街道风貌改造规划,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小城镇建筑风貌独具区域特色。对乡(镇)建成区主要街道建筑进行美化改造,街面广告和门头牌匾要整洁、美观、规划统一,确保街道建筑立面协调美观,富有特色。加大城镇建成区综合环境整治力度,大力开展绿化、美化、亮化、洁化、序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镇容镇貌管理,严厉整治脏、乱、差现象,做到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牵头单位:各片区、乡<镇>;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执法局、乡村振兴局)

(五)以完善综合治理为保障,提高城镇管理。完善乡(镇)小城镇建设管理机制,大力支持各乡(镇)设立居委会,按照社区管理模式,对乡(镇)户籍人口和城镇常住人口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健全村党组织、居委会各项工作制度,市直各执法部门要指导乡(镇)做好综合执法相关工作,确保各乡(镇)综合执法运行顺畅、规范,全面提高综合治理能力。(牵头单位:公安局;责任单位:执法局、各片区、乡<镇>)

五、实施步骤

(一)确定项目阶段(2022年3月至5月底)。各乡(镇)结合实际,尽快研究确定今年规划编制任务和建设项目,条件成熟的可先期组织实施。每个项目都要编制项目规划,明确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形象进度和完成时限。并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各自小城镇建设计划,内容要详细,要有建设目标、建设标准、完成时限、工作措施及责任领导,各乡(镇)的建设项目于6月5日前报市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乡服务中心)。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底)。

1、宣传发动。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大小城镇建设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自觉性。同时,做好小城镇建设相关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和资金筹措等工作。

2、组织实施。全面启动小城镇建设项目,按照既定的规划和要求,积极实施,有序推进。加强规范管理和质量监督、技术指导,保证按时完成建设任务,达到预期目标。

(三)项目观摩阶段(2022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市委、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实地对各乡(镇)小城镇建设推进情况进行观摩、评比、排名和打分。

六、政策支持

建设和发展小城镇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任务,各部门要统一思想、统一步调,克服本位主义,跳出部门利益,打破部门壁垒,通力合作,集众智、合众力,确保小城镇建设推进顺利。

(一)给予产业发展充分的土地保障。给予最优的土地政策支持小城镇建设,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契机,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保建设用地充足、规范、合法。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重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保障乡村旅游用地,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保障乡(镇)种(养)殖合作社发展用地,按照市自然资源局和农业农村局的相关要求办理设施农业用地手续。

(二)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各乡(镇)要积极梳理辖区偏远散及废弃农村宅基地的范围,在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上报市政府统筹协调,按国家文件规定统筹纳入指标交易范围,节约资金优先用于小城镇建设。

(三)充分给予乡镇管理权限。行政服务中心、各具有执法权和审批权限部门要积极探索,试点采取授权执法、建立市、镇、乡一站式审批机制等模式,进一步健全乡(镇)社区、村服务管理职能。

(四)着力提升城镇化率。公安部门要加强对乡(镇)人口的管理,开展户籍整理,及时督促常住城镇半年以上的人口落户或纳入城镇管理,提升城镇化率。

(五)加大项目资金支撑。发改部门要加强资金争取指导,充实、更新、完善项目库,将给排水、环卫、交通、水利等小城镇基础设施短板项目优先推介、重点争取,提高小城镇建设综合承载力。

(六)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各片区、乡(镇)要主动作为,高标准推进,对推进情况较好的片区、乡(镇),适时召开现场会观摩学习,并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发放奖补资金,用于支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七)探索其它支持政策。相关单位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相关法律政策等,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创新运用各类政策,探索出台具有含金量的政策,支持小城镇建设。

七、工作要求

(一)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发挥政府强化规划引导、营造制度环境、提供设施服务等作用,顺势而为、因势利导,不过度干预。把企业、社会资本作为小城镇建设的主力军,鼓励县域内外企业参与小城镇建设,引导企业、社会资本有效投资,注重激发企业家、当地群众创造力和人民消费需求。

(二)严防政府债务风险。注重引入有综合实力企业、社会资本作为主要投资运营商,严禁政府举债,稳妥把握配套设施建设节奏,不得通过融资平台公司变相举债立项建设。

(三)严格节约集约用地。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在原有建成区的基础上,划定小城镇发展边界,稳步拆建。鼓励盘活存量和低效建设用地,根据发展需求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四)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禁以小城镇建设名义破坏生态,严格保护自然保护区、文化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等区域。严把小城镇产业准入关,防止引入高污染不可行产业,加强环境治理设施建设。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小城镇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指挥部指挥长及副指挥长为召集人,有关责任单位为联席会议成员,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履职尽责。市级统筹协调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年度实施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有目标、有任务、有措施、有考核。乡(镇)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把各项工作落细落地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及新媒体等舆论引导作用,调动基层干部和居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形成全民共建、共治、共享建设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资金保障。采取向上争取、市级财政奖励、乡(镇)自筹、社会参与、个人(单位)捐资等方式筹措资金,以保障小城镇建设工作按期推进。要加强小城镇建设项目谋划,做好项目入库和项目推动,积极争取各级支持。积极引导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小城镇建设,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小城镇建设模式整体推进,提升小城镇建设质量和水平。

(四)强化指导检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加强服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培训基层队伍,及时总结经验,推广优秀案例和做法,不断巩固提升行动成效。要引入竞争评比与考核评分机制,把小城镇建设纳入工作考评范畴。建立完善综合评价体系和考核奖惩机制,对各乡(镇)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先进乡(镇)及先进个人以适当方式予以奖励。

(五)强化建章立制。要逐项建章立制,实行“五包”(包卫生、包绿化、包市政公用设施、包建筑物容貌、包秩序)、“五不准”(不准乱倒垃圾、不准损坏树木、不准乱贴乱画、不准私摆乱放,不准店外经营)责任制,依托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平台,建立健全现代城镇管理体系。

附件: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城镇建设指南(试行)

3、2022年阿克苏市小城镇建设实施排名通报表

4、阿克苏市小城镇建设工作考评细则

5、阿克苏市小城镇建设考核评分标准

解读稿链接:《阿克苏市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