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健康中国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加大了对健康中国行动的投入,推动了全民健康意识的提升,促进了全民健康水平的改善。医保局通过开展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待遇知识手册发放等方式,全面科普医疗保险知识,提高了人民对医疗保险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单位在职职工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为7%,生育保险单位缴费0.5%,合计7.5%,个人缴费比例为2%;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不符合医疗退休条件的职工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为7.5%,个人缴费比例为2%;企业单位符合医疗退休条件的职工,单位和个人都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以自治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按7%或9%的比例缴纳。
二、职工门诊统筹医疗待遇相关政策
普通门诊统筹基金首次起付标准为同级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线的10%,从第二次起降低至首次住院起付线的5%。普通门诊保障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分别再提高5个百分点。普通门诊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单次最高支付限额为同级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