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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关于克拉苏气田克深8区块开发调整地面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情况的公示

2023/11/20 5.4k 阅读 536 点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阿克苏市中原路1号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97-2686072   邮编84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情况

1

克拉苏气田克深8区块开发调整地面工程

本工程位于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境内,区域以油气开采为主,现状占地均为裸土地和裸岩石砾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①新建井场3座(克深8-H1井、克深8-H2井、克深8-H3井,井场内新建采气树、计量分离器、旋流除砂过滤器等设备);②新建排水管道2.5km,低压输气管道4.7km、低压输气总管0.5km,高压气举管道2.2km;③克深8-9集中增压站内扩建2台355kW压缩机;④克深天然气处理站采出水处理区内新建1000m3缓冲水罐一座(作为已建重力沉降罐和缓冲水罐的备用罐),并设污泥泵2台(1用1备);⑤配套电气、自控、通信、结构、总图、防腐、暖通、给排水及消防等公用工程。项目建成后各单井排水量500m3/d,单井注气量7×104m3/d,扩建后的克深8-9集中增压站处理量为40万m3/d。项目总投资6310.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万元,占总投资的1.14%。

1、废气:井场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

2、废水:项目产生废水包括井场气举排水和井下作业废液。气举排水经已建西部集水管道输送至克深天然气处理站,部分量经该站处理,剩余量通过已建的气田水转输干线集输至克拉2中央处理站,均经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井下作业废液采用专用废水回收罐收集,酸碱中和后运至哈拉哈塘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项目场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防渗材料及清罐底泥,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够得以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生态环境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