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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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1 | 雄探1井试采工程 | 本工程位于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境内,区域以油气开采为主,现状占地均为沙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①新钻雄探1井;②在雄探1井新建试采流程,场站设置燃气加热节流橇1套、气液分离器1套、计量撬1座、加药撬1座、稳硫剂加注撬1座、闪蒸罐1座、50m3原油储罐9座、密闭定量装车橇1套、放空火炬1座、机柜间及配电间1座;③配套建设土建、通信、供电、自控等。工程建成后天然气产量为10×104m3/d,原油产量为157m3/d。项目总投资1091.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万元,占总投资的4.85%。 | 1、废气:燃气加热节流橇烟气中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42kg/h)要求;井场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井场无组织排放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 2、废水:采出水随采出液一起由罐车拉运至哈六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废水回收罐收集,拉运至哈拉哈塘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排入撬装污水池暂存,定期运至英买作业区公寓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荒漠灌溉。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项目场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落地油、废防渗材料和生活垃圾,落地油、废防渗材料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生活垃圾在垃圾收集箱暂存,定期运至英买7固废场填埋场填埋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够得以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