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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地区行署关于2024年度地区本级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6/02/24 8.6k 阅读 344 点赞


——2025年12月23日在阿克苏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上

阿克苏地区审计局局长  王志利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地区行署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24年度地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以审议,并请其他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一、审计整改总体情况

地区各县(市)各部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地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和地区人大工委第二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整改质量稳步提升,整改成效显著增强。截至2025年11月,《2024年度地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4个方面323个具体问题,255个已完成整改,62个正在如期整改,6个问题未按原定时限完成整改。其中,立行立改类174个,已整改173个,1个申请延期整改;分阶段整改类(整改期限1年内)109个,已整改70个,34个正在按计划整改,3个超期未完成整改,2个申请延期整改;持续整改类(整改期限3年内)40个,已整改12个,其余28个均制定了整改措施和计划。有关县(市)和部门整改问题涉及金额52.3亿元,制定完善制度46项,追责问责344人。

(一)强化高位推动、高效统筹,抓紧抓实审计整改工作。地委、行署历来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始终把推动审计整改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重大政治任务,将审计整改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一体对照检查、抓好落实。2024年以来,先后30余次召开地委委员会会议、地委审计委员会会议、行署常务会议及审计整改专题会、交办会,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地委、行署主要领导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20余件,要求相关责任单位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即知即改、充分整改、务求实效。被审计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照审计反馈问题清单,逐项明确整改目标、具体措施、整改期限等,全面高效推动整改。地区审计局开展“审计整改服务年”活动,就重大问题与被审计单位“同题共答”,对审计整改情况定期调度,严格核查整改的真实性、完整性,确保整改质量。

(二)打好整改“组合拳”,持续巩固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地委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把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压实各方责任,强化监督管理,推动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初步成型。全面整改中,地区审计局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开展全口径、全流程、全周期监督检查,定期汇总审计整改情况,形成分送转办、跟踪督促的工作闭环。专项整改中,进一步拓展责任部门覆盖面,地委组织部对涉及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经商办企业和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直接督办;地区财政局在财会监督检查中将审计查出问题纳入工作方案,对相关单位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地区国资委将审计查出的国有企业共性问题和违规事项推送各监管企业开展自查,规范企业经营、投资、采购、管理等行为。重点督办中,根据督办查办权限,推动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地委督查事项,地委办公室会同地区审计局组织开展专项督查;行署督查办对2022年以来逾期未完成整改问题下发督办函,发挥以重点问题推进全面整改的引领作用;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审计移送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依规依纪依法处置,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强化标本兼治和完善机制,进一步深化结果运用。坚持“治已病”和“防未病”相统筹,“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地区审计局向地委审计委员会报送审计专报和重要信息12期,深度揭示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主要领导每期必批,推动相关行业领域系统治理、标本兼治。相关部门先后制定出台46项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努力实现审计一点、整改一片、规范一域。地委审计委员会制定出台《阿克苏地区本级审计成果运用办法》,明确人大工委、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国资、督查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审计成果运用的主要职责,推动相关部门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的审计成果运用格局。落实审计署“科学规范提升年”安排部署,地委审计委员会制定出台《阿克苏地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认定办法》,提升整改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做到了同类问题审计整改结果认定处理一致、横向可比。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地区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查出42个问题,已整改37个,整改问题涉及金额4.01亿元,制定完善制度7项,追责问责2人,5个问题正在按计划整改。

1.地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审计查出16个问题,已整改14个,整改问题涉及金额3.83亿元,其中:收回或上缴国库5586.58万元,促进拨付使用2.72亿元,通过调整账务等方式整改5469.12万元,制定完善制度1项,剩余“资产监管不严格”等2个问题正在按计划整改。针对执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有偏差问题。地区财政局出台文件明确规定必须遵循“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的原则,确保所有政府采购服务必须纳入预算管理;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预算审核机制,提高政府购买服务执行的规范性、准确性。针对部分单位“三公”经费违规列支问题。地区财政局将“三公”经费管理规则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严格落实“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限额管理和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确保“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只减不增。针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问题。2024年“盘而未活”至年底又形成沉淀的4079.09万元存量资金,于2025年已全部用于地区重大项目、重点支出;上年结转资金3741.43万元已完成支付;预算安排不精准或前期准备不充分的21个项目拨付使用570.38万元,剩余1249.08万元收回财政重新统筹安排。

2.地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审计查出26个问题,已整改23个,整改问题涉及金额1839.58万元,制定完善制度6项,剩余“预算支出数据不实”等3个问题正在按计划整改。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问题。2个单位已追回违规报销交通费或干部周转房等相关费用6.59万元,并明确干部周转房费用由住房干部个人承担。针对政府采购制度落实不严、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3个单位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调整账务等方式整改1120.55万元。针对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向6户企业支付工程款694.38万元;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未办理财务竣工决算的2个项目进行审计。

(二)县(市)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查出39个问题,已整改17个,整改问题涉及金额15.21亿元,制定完善制度1项,剩余“应收未收非税收入”等22个问题正在按计划整改。针对违规列示暂付款问题。1个县将7户国有企业注资款2.74亿元纳入2025年预算管理,向12个预算单位674.29万元债务发送催款通知书确认债权,12个已注销单位133.34万元债务正在依法依规开展核销,4户国有企业6097万元借款已制定还款计划。针对专项债项目安排不科学问题。一是专项债项目无收益或未实施问题。1个县加大对17个无收益专项债项目招商引资力度,争取盘活低效无效资产;对2025年申报的专项债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制定收益平衡方案,有效保障债券项目收益;1个县8个项目已开工建设,支付进度70.62%,3个项目按程序进行变更。二是专项债项目进度缓慢问题。1个县8个项目进展顺利,已支付资金3.99亿元;1个县2个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2个项目正在结算审核,1个项目正在建设中,支付进度60%,1个项目进入司法程序。针对资金监管存在漏洞问题。1个县已将3.5亿元滞留资金进行调库;住房维修资金2000万元已归还,并由财政、住建部门共同监管;1个县“以拨列支”的债券资金已支付1700万元,1581.78万元将按程序及项目进度进行支付。针对收入和化债不实并存问题。2个县已追缴污水处理、城市基础配套等费用1524.05万元,2218.31万元正在追缴中。

(三)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查出169个问题,已整改147个,整改问题涉及金额21.76亿元,制定完善制度12项,追责问责331人,22个问题正在按计划整改。

1.重大政策审计整改情况。地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审计查出49个问题,已整改43个,整改问题涉及金额2.1亿元,剩余“新疆金融服务平台推广力度不足,中小微企业入驻率较低”等6个问题正在按计划整改。针对公共服务供给不均衡问题。地区发改委依托地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常态化归集共享行政管理信息、特定领域等信息933.1万条,为银行机构审贷提供精准信息支撑;会同金融监管分局引导全地区银行机构入驻新疆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自治区“信易贷”),发布金融产品85款,推动以“信”换“贷”的综合应用;指导督促地区工信、市监、农业农村等部门及各县(市)做好市场主体入驻新疆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的宣传推广,每月推送市场主体入驻情况,倒逼责任落实。截至10月底,累计入驻市场主体1万余家,其中本年新增5131家。打通“一网通办”堵点,依法依规推动职工医疗保险、不动产抵押、水费、电费、燃气费、知识产权、农业经营主体等领域与政务平台互联互通,提升办事效率。针对行业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地区发改委联合住建、水利、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部门下发《阿克苏地区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实施方案》,对十八大以来的招标投标项目开展“地毯式”梳理,涉及房屋市政、交通等多个领域;建成地县一体,覆盖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矿业、国有产权的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针对涉企重复检查频率高问题。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成员单位及县(市)共同梳理形成《2025年地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并严格清单执行,从源头上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扰企。针对群众“办证难”仍未彻底解决问题。1个县已完成3个住宅小区520户不动产权证办理;1个市已完成2个住宅小区不动产权大证办理,居民个人不动产权证正在陆续办理中。

2.重大项目审计整改情况。审计查出44个问题,已整改41个,整改问题涉及金额7.49亿元,3个问题正在按计划整改。

(1)地区支持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整改情况。审计查出12个问题,已整改10个,整改问题涉及金额1.7亿元,剩余“项目进展缓慢”等2个问题正在按计划整改。针对项目基础管理薄弱问题。结余援疆资金已用于申报新项目;4个县通过规范资料收集、合同签订等方式强化项目档案管理,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针对招投标程序不严格问题。1个县将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并开展培训,提高相关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确保项目执行操作规范、程序严格。针对项目推进不力和运营不佳问题。4个县(市)10个援疆项目已完工,1个县6个援疆项目正在积极推进;4个县(市)5个项目资产已盘活使用。

(2)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审计查出32个问题,已整改31个,整改问题涉及金额5.79亿元,剩余“拖欠中小企业账款”1个问题正在按计划整改。针对违规招标投标问题。1个市将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增强相关人员法制意识与专业能力。针对基本建设程序不合规问题。2个县(市)和1个单位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确保项目负责人、业务人员全面掌握项目建设的全流程管理要求,并严格规范落实。

3.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整改情况。审计查出76个问题,已整改63个,整改问题涉及金额12.18亿元,制定完善制度12项,13个问题正在按计划整改。

(1)地区帮扶产业项目和粮食产能提升审计整改情况。审计查出17个问题,已整改7个,整改问题涉及金额6.99亿元,制定完善制度2项,剩余“3个产业项目效益不佳”等10个问题正在按计划整改。针对产业项目规划脱离实际,帮扶成效甚微问题。6个县(市)通过租赁、处置等方式盘活项目资产1亿元;2个县(市)已追回产业资金120.34万元;1个县已将659.4万元闲置农机出租。针对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相关举措未落实或效果不佳问题。2个县已将日光温室、畜牧交易市场等资产出租,并带动36名劳动力就业;2个县已兑付农民工工资57.7万元。针对部分项目收益被挤占挪用问题。7个县(市)已将挤占、挪用或未及时分配的2848.4万元项目收益分配至40个乡(镇)。针对部分资产资金管理随意问题。2个县(市)已原渠道归还借用村集体资产收益189.84万元;2个县(市)已将门面房租赁给公司或个人使用;3个县已支付工程款179.55万元;2个县已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114.98万元;3个县超进度支付的11个项目已完工投产;3个县(市)通过编制决算、加强管理等方式整改5772.35万元。

(2)“1·23”地震灾后重建跟踪审计整改情况。审计查出10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问题涉及金额5161.84万元。针对救灾资金长期闲置问题。救灾资金已按实际需求发放到位,未使用资金已收回县财政,1.94万元慰问金已全额发放到受灾家庭。针对救灾物资管理滞后问题。对救灾物资分配、使用手续进行完善,建立并及时更新救灾物资出入库台账。

(四)国有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查出73个问题,已整改54个,整改问题涉及金额11.31亿元,制定完善制度26项,追责问责10人,19个问题正在按计划整改。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整改情况。审计查出32个问题,已整改22个,整改问题涉及金额11亿元,制定完善制度13项,剩余“未办理权属登记”等10个问题正在按计划整改。针对资产信息不实问题。8个单位通过调整账务等整改2807.45万元;2个单位对盘盈盘亏资产进行账务处理。针对资产监管不严问题。3个单位6.77亿元资产已纳入固定资产管理;2个单位正在办理资产划转及竣工结算手续;1个单位正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2.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整改情况。审计查出31个问题,已整改23个,整改问题涉及金额3142.55万元,制定完善制度13项,剩余“法人治理作用未有效发挥”等8个问题正在按计划整改。针对制度执行不严问题。1户企业退还资金占用费43.42万元,支付9户民营中小企业账款136.26万元,收回投资收益、租金等395.83万元。针对监管缺位问题。1户企业修订完善《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公司管控力度;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加大催收力度等措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1户企业转租获利的门面房已收回并重新租赁。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整改情况。审计查出10个问题,已整改9个,剩余“应收未收土地承包费”1个问题正在按计划整改。针对耕地保护问题。1个县已将违规占用14.21亩永久基本农田、一般耕地的厂房等建筑拆除。针对林草管护问题。1个县对未批先建的30.64亩土地、林地已补办相关手续。针对水资源管控问题。1个县补办2眼机电井取水许可证,完成4眼机电井计量设施修复,停止8眼抗旱机电井常态化取水,完成7眼机电井备案。

三、审计建议落实情况

(一)关于“强化预算管理改革,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建议的落实情况。一是地区财政局制定并印发了《阿克苏地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购买范围,强化预算约束,确保各类采购程序得到实质性遵循,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质量。二是地区财政局推动各部门落实零基预算和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存在预算执行进度慢、资金使用效益差等问题的单位,压减次年预算。三是地区财政局强化“三公”经费预算审核、执行监控和限额管理,将“三公”经费管理规则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杜绝无预算、超预算、超范围安排支出。

(二)关于“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严格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建议的落实情况。一是地区发改委牵头行业部门联合印发《阿克苏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废标管理工作规范》《阿克苏地区公职人员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登记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管理。二是相关行业部门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强化土地、能耗等要素保障,确保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推动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三是地区数字化发展局等单位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着力破解公共服务供给不均衡问题,切实激活市场活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关于“全力保障改善民生,加大自然资源监管力度”建议的落实情况。一是地区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办好民生实事,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二是各县(市)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管制和水资源“双控”制度,切实守住耕地红线和生态底线。三是行业主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拆除违规建筑,依法严惩违规取水,推动责任层层落实,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四)关于“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持续加力化解重大风险”建议的落实情况。一是地委组织部梳理《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21种表现形式》,制作党委(党组)会议议事决策示范宣传视频,推动各级党组织规范落实民主集中制。二是地区国资委优化31项履职事项指引,厘清职责边界,出台企业担保、资金出借、参股管理等一系列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企业投资、采购、经营、管理等行为,全面提升监管效能;有效开展提质增效及“压缩企业法人层级”等6大专项治理活动,大力盘活闲置低效无效资产,不断推动企业强主业、优管理、降成本、防风险。三是地区行业部门和各县(市)加强专项债穿透式监测和全过程动态监控,强化源头审核与论证,规范资金使用与收益归集,确保债券资金借得来、用的好、还得上。

(五)关于“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查出问题彻底整改”建议的落实情况。一是行署召开地区整改工作推进会议,通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对正在整改的问题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确保压力传导到位。二是地区审计局完善内部工作机制,规范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明确整改分类、结果认定、整改标准,确保审计整改工作科学规范开展。三是地委、行署通过实地和书面方式,对重点整改事项开展专项督查;地区审计局对2022年以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开展“起底清零”行动,下发督办提醒函90余份,确保问题按期整改。

五、后续工作安排

总体来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有序、成效较好,也有少数单位存在整改不及时的情形,问题的产生,既有外部的客观因素,也有责任单位意识不强等主观原因。有的单位对问题整改重视不够、部署不实,未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未科学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导致问题整改未按要求落实到位。追责问效机制还不够完善,对拖延整改、敷衍整改等行为的追究和处理力度不够,整改压力传导不够,难以形成震慑力,影响了审计整改效果。

下一步,地区审计局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加大力度,督促有关县(市)、部门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一是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将落实审计整改情况作为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推动不折不扣整改到位,真刀真枪解决问题。二是进一步加强刚性约束。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事求是客观处理,紧盯重大问题一追到底,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责问责,确保审计整改不浮于表面、不流于形式。三是进一步深化源头治理。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对一些屡审屡犯、屡改屡犯问题,注重分析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制度缺陷,通过“一个问题”的整改,推动“一类问题”的解决,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举一反三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地委对审计及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自觉接受地区人大工委监督,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加强审计监督,切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为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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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