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 第408号)第十二条规定,新疆红沙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原温宿红沙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注销其持有的2个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危险废物经营地址位于阿克苏地区温宿县温宿产业园区创新产业孵化基地标准化厂房1栋7号。
经我局组织核查确认,温宿红沙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注销条件,现将温宿红沙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6529222023001〕〔编号:652901-10〕予以注销(具体信息见附表)。
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