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0日-2025年7月16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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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1 | 采油二厂2025年第六期短半径侧钻产能建设方案 | 阿克苏地区库车市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①部署侧钻井4口(TK642CH井、TH10290CH2井、TH121165CH井、TH12433CH2井),地面工程依托井场现有设施不新增;②对现有TH121165CH井至12-6计转站长度2.78km和TH121132CH井至12-15计转站长度1.39km的2条单井集输管线进行HTPO内穿插修复;③对现有事故应急排水池进行改造。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万元,占总投资的2.8%。 | 1、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井场无组织废气和真空加热炉烟气,加热炉采用净化后的天然气作为燃料,油气采取密闭集输工艺,井场加热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加热炉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要求(1.42kg/h);井场边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要求,H2S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项目标准。 2、废水:运营期产生废水主要为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采出水随采出液最终输送至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废水回收罐收集后送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后期侧钻过程中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用于荒漠灌溉。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经常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拟建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落地油、废防渗材料、废烧碱包装袋均属于危险废物,分别采取桶装形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钻井泥浆循环使用不外排,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分离出的钻井岩屑经无害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撬装式污水处理站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和生活垃圾送至库车景胜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 5、生态:通过采取相应的动植物、水土保持、防沙治沙等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生态影响可得到有效减缓。 |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
2 | 西北销售中心各站场无人值守改造工程 | 阿克苏地区库车市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西北天然气销售中心 | 北京飞燕石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在库车市塔里木乡草湖一村二电厂阀室东北方160m处,新建一座无人值守清管站,主要包括:天然气集输管线总长410m(包含三号轻烃站至清管站连接管段、清管站至雅克拉处理站连接管段及清管站至集气总站连接管段共3段,管径Ф457×7.1mm,设计压力4MPa)、2台收发一体的清管器及配套设施、2台天然气旋风过滤净化装置及配套设施、1台过滤型排污缓冲罐(架空)、1台分析小屋及1间无人值守房(撬装房)、1根15m高放空管;2)在库车市牙哈镇库库高速北侧雅库线2#阀室安装无人值守房(撬装房)一间;3)拆除塔雅线现有截断阀室,对连接清管站的8m塔雅线管道进行就地注氮报废处理。项目总投资913.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5.9912万元,占总投资的15.98%。 | 1、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机动车排放的尾气以及焊接烟尘。采取定期对地面洒水;施工车辆限速行驶;建材堆放点采取防尘措施;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暂时不能清运的采取覆盖措施;运输沙、石、水泥、土石方等易产尘物质的车辆封盖严密;采用半自动焊接方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清管站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清管试压废水。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油建单位项目部现有生活污水设施。试压废水中含有少量悬浮物,在分段试压末端经沉淀后就近排入道路边沟。运营期清管站为无人值守站场,无生活污水产生。 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运输产生的作业噪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设备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施工过程场界环境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项目运营期管道密闭输送基本无噪声产生,清管站设备均采用静设备,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废料、生活垃圾、清管废渣、工程弃土渣等。施工废料主要包括废焊条、废防腐材料及废包装材料等,部分回收利用,其余部分由施工单位运送到指定的消纳场地。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清管废渣产生量较少,均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清运至当地合法建筑渣场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滤芯滤料、过滤型排污缓冲罐含油废液,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生态:建设项目施工临时用地类型以林地为主,对土地及地表植物将产生短期的直接影响。林区施工时控制作业带宽度,减少林木的砍伐;作业带清理平整过程中尽量不采用大型机械设备;在施工作业带边界设置防火隔离带,严禁任意破坏作业带以外的树木;管沟开挖时对土壤实行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分层回填的方法;妥善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施工中严格执行HSE管理,控制人员车辆行动,减少占地和对环境的破坏;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负责及时清理现场,凡受到施工车辆、机械破坏的地方都要及时恢复原貌,将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