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科学指导全区小城镇高质量建设,改善小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向周边村庄延伸,发挥小城镇作为城乡融合的纽带作用。
在前期调研基础上,分析小城镇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全区小城镇建设经验,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工作内容,经过多次研讨、论证并征求自治区相关部门、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以及专家意见建议,逐步修改完善并定稿,现正式批准发布,在全区范围内贯彻实施。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按照“一年有起色、两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阶段目标,坚持“改造、完善、提升”的原则,积极构建“两线多点”城镇体系(即:以S207沿线3个乡镇为第一条建设线,包含依干其镇、拜什吐格曼乡、哈拉塔勒镇,以G580沿线3个乡镇为第二条建设线,包含托普鲁克乡、库木巴什乡、阿依库勒镇3个乡镇)。
三、文件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发办〔2020〕3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城镇建设指南(试行)》。
四、文件执行范围、有关期限
以S207沿线3个乡镇为第一条建设线,包含依干其镇、拜什吐格曼乡、哈拉塔勒镇,以G580沿线3个乡镇为第二条建设线,包含托普鲁克乡、库木巴什乡、阿依库勒镇3个乡镇。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着力提升小城镇经济功能、服务功能、社会功能、生态功能,打造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小城镇,切实承担起承接城乡协调发展的任务,推动城乡均衡协调发展。
六、新旧政策对比,或与之前有关文件的关系
无
七、有关政策扶持、优惠或其他帮助
(一)给予产业发展充分的土地保障。给予最优的土地政策支持小城镇建设,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契机,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保建设用地充足、规范、合法。(二)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按国家文件规定统筹纳入指标交易范围,节约资金优先用于小城镇建设。(三)充分给予乡镇管理权限。试点采取授权执法,建立市、镇、乡一站式审批机构等模式,进一步健全乡(镇)社区、村服务管理职能。(四)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对推进情况的片区、乡(镇),适时召开现场会观摩学习,并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发放奖补资金,用于支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