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医疗保障局、柯坪县人社医保局:
为推进阿克苏地区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工作,促进行业自律,构建良好的诚信环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办法》(新医保规〔2025〕3号)精神,结合阿克苏实际,制定《阿克苏地区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阿克苏地区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阿克苏地区医疗保障参保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阿克苏地区医疗保障参保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阿克苏地区医疗保障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阿克苏地区医疗保障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阿克苏地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22日
附件: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等六个实施细则的通知(阿地医保发[2025]10号)
5.阿克苏地区医疗保障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
6.阿克苏地区医疗保障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