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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将新和脑康精神病专科医院有限公司和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新疆新特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市五分店等2家零售药店纳入定点协议管理的公示

2025/08/31 1.8w 阅读 436 点赞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柯坪县人社医保局,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医药机构纳入医疗保障定点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阿地医保规〔2024〕1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阿克苏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地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对3家申请纳入定点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开展实地评估。现对评估合格的1家医疗机构、2家零售药店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日至9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反映,并提供具体事实依据。个人反映问题,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问题,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我中心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若发现存在不符合医保定点协议管理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其纳入资格。

联 系 人:王欢

联系电话:0997-2530027

电子邮箱:270114566@qq.com

地址:阿克苏市文化路28号地区综合办公二区2号楼602室

附件:拟纳入定点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

阿克苏地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9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医疗卫生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