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二级医院评审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医院评审暂行办法》《自治区医院评审实施暂行办法》《自治区二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等相关规定,经书面评价、现场评价及社会评价综合论证,现将3家二级医院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阿克苏市人民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
柯坪县人民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
库车市第二人民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
二、公示期限
2026年4月27日—5月8日(共7个工作日)。
三、异议受理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阿克苏地区卫生健康委如实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反馈。
受理部门:阿克苏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0997-2122408
联系地址:阿克苏市文化路28号(阿克苏地区办公二区2号楼地区卫生健康委)
邮政编码:843000
阿克苏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