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1日-2025年6月17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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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1 | 拜城县2025年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阿克苏地区拜城县 | 拜城县水资源总站 | 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对拜城县老虎台乡、温巴什乡、拜城镇、米吉克乡、布隆乡、康其乡、亚吐尔乡、托克逊乡、赛里木镇9个乡镇防渗改造渠道83条,累计总长125.3km。灌渠沿线改建建筑物共计1340座,并配备83套量测水设备和相应的软件平台系统。项目建成后年可节水223.67万m³。项目总投资1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3.2万元,占总投资的3.06%。 | 1、大气:施工现场采取苫盖、车辆清洗、分段施工等措施降低扬尘;施工生产区采取搅拌机区域封闭,洒水降尘;焊接烟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无组织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选用节能环保型设备,使用清洁柴油燃料,降低污染影响;聚氨酯密封胶封缝施工场地空旷,废气自然扩散条件较好。项目区施工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罐车送拜城县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罐车送拜城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施工期采取加强管理、优化施工方案、采用低噪声设备,避免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等降噪措施。施工现场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项目运营期无典型声源。 4、固废:施工期间拆除旧渠系构筑物产生的废石块、废混凝土、废钢材,优先回收利用,剩余外售综合利用或送拜城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聚氨酯密封胶包装袋由施工单位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固废。 5、生态影响措施:工程采取尽量减少工程占地,临时占地使用完毕进行生态恢复,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增强环保意识,注意保护植被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对陆生生态的影响。 |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
2 | 阿克苏地区拜城县2024年度应急输水抗旱项目 | 阿克苏地区拜城县 | 拜城县水资源总站 | 新疆天地源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新建100眼应急抗旱井以及电气、井房、水泵、井电双控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5929.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1万元,占总投资的1.87%。 | 1、大气:施工现场采取苫盖、车辆清洗、分段施工等措施降低扬尘;焊接烟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无组织排放。项目区施工期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抽水实验废水用于周边绿化;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3、噪声:施工期采取加强管理、优化施工方案、采用低噪声设备,避免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等降噪措施。施工现场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项目运营期无典型声源。 4、固废:施工期间废钢筋、废木料边角料等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砂石、石块、碎砖瓦等施工过程中就地回收利用,无法利用的集中收集运至拜城县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废弃泥浆和钻井岩屑集中收集运至拜城县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弃土在施工区内暂时堆放,并采取苫布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完工后全部用于施工区场地平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就近使用所在村庄内的垃圾储运设施,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固废。 5、生态影响措施:工程采取尽量减少工程占地,临时占地使用完毕进行生态恢复,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增强环保意识,注意保护植被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对陆生生态的影响。 |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
3 | ManS503-H4井集输工程 | 阿克苏地区沙雅县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 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新建采油井场1座(ManS503-H4井);在满深2号接转站内扩建简易收球装置1座、4井式集油配水阀组橇1座;新建采油管道2.33km,以及配套的自控仪表、通信、电气、消防、结构、防腐等辅助设施。工程建成后,预计ManS503-H4井产油量在35~45t/d,产气量在2.14~2.75×104m3/d。项目总投资353.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万元,占总投资的15.8%。 | 1、废气:运营期站场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可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H2S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 2、废水:运营期采出水输送至富源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站场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运营期产生的油泥、清管废渣、废润滑油、落地原油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5、生态影响措施:通过采取相应的动植物、水土保持、防沙治沙等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生态影响可得到有效减缓。 |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