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必要性
重大行政决策事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发展稳定大局,能否做到科学、依法、民主决策,直接体现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决定政府能否全面依法正确履职,关系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国务院、自治区相继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各个环节作出了具体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中,明确要求切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政务公开制度落实。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有关要求,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使承办单位在拟定重大决策草案过程中,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保障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二、制定的依据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3.《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
三、制定过程
2026年3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司法局,根据国务院、自治区有关编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规定,向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征求意见,经和相关单位针对重点工作必要性、可行性研究讨论后,再次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广泛征求了意见建议,经与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后,最终形成《阿克苏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四、主要内容
按照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原则,紧紧围绕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点工作,拟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共9项。其中,计划规划类的决策事项5项:《阿克苏市农业农村“十五五”期间专项规划编制》、《阿克苏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阿克苏市“十五五”水利发展规划》、《阿克苏市水网规划》、《阿克苏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6-2030年)》;管理服务类的决策事项4项:《阿克苏市村集体代管国有农用耕地使用实施方案(试行)》、《阿克苏市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阿克苏市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成果》、《阿克苏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方案》;
五、解读主体
咨询解读主体:阿克苏市司法局
咨询解读人员:阿丽米热
咨 询 电 话:0997-2122882
解读主体地址:阿克苏市兰干街道天山路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