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主要矛盾也发生了变化。政府对医疗保障的投入不断增加,医疗保险基金平稳运行,经办服务能力逐步提高,更重要的是,人们的工作、生活方式和疾病谱不断变化,保险意识增强,医疗需求不断得到释放和增长,“保基本”的内涵也随之发生变化。
一方面,保障广度不断提升,另一方面,保障深度不断拓展。但是万变不离“保基本”,只有准确理解“保基本”的内涵,基本医保制度才能行稳致远。通过这次的政策宣传活动让参保群众对于职工慢性病医疗待遇政策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职工特殊门诊慢性病待遇政策
较危重的特殊慢性病
第一类:①组织器官移植;②恶性肿瘤;③血液病(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支付限额与住院费用累计不超过年支付限额40万元,乙类先行自付5%,报销比例为100%。
第二类:① 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肾病综合症;②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肝腹水;③重型系统性红斑狼疮;④苯丙酮尿症;支付限额与住院费用累计不超过年支付限额40万元,乙类先行自付5%,报销比例为95%。
较常见的特殊慢性病
第三类:①结核病不分医疗机构等级报销比例为10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
第四类:①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0元。乙类先行自付5%,报销比例90%。
第五类:①阿尔茨海默症(老年性痴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元。乙类先行自付5%,报销比例85%。
第六类:①糖尿病、②高血压病、③肺心病、④冠心病、⑤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老年性痴呆、⑥精神病、⑦帕金森、⑧慢性肾小球肾炎、;单病种年度内支付限额为4000元,乙类先行自付5%,报销比例85%。
第七类:①癫痫;②慢性前列腺炎;③类风湿性关节炎;④甲状腺功能亢进;⑤风湿性心脏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乙类先行自付5%,报销比例85%。
较常见的地方病
第八类:①克汀病;②布鲁氏杆菌病年度内支付限额为4000元,不分医疗机构等级,乙类先行自付5%,报销比例为85% 。
第九类:①慢性支气管炎;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500元。乙类先行自付5%,报销比例85%。
第十类:①甲状腺功能减退;②重症肌无力;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乙类先行自付5%,报销比例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