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国家《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2025年阿克苏地区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规定,中止塔力木医院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180天,中止时间:2025年3月26日-9月25日;中止乌什县燕山医院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180天,中止时间:2025年4月1日-9月30日,现予以公告。
联系人:阿力木江·阿不来提 联系电话:2530075
阿克苏地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