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阿克苏市中原路1号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97-2686072 邮编843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1 | 塔河油田西部奥陶系油藏2023年第四期侧钻方案 | 本工程位于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境内,区域以油气开采为主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对现有6口老井实施侧钻,地面工程设施依托现有井场不新增。项目建成后6口井总产量为日产液120t,日产气1万m3,未超原有规模。项目总投资8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万元,占总投资的1.55%。 | 1、废气:加热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42kg/h)要求;井场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井场无组织排放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 2、废水:项目产生废水包括采出水和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水随采出液一起进入周边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废水回收罐收集,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处理站处理。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项目井场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落地油及废防渗材料,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 |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
2 | KL2-J203JS井集输工程 | 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 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工程建设内容:①新建钻井工程KL2-J203JS井,钻井深度为5125m,目的层为白垩系,主要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及辅助工程;②部署标准化井场1座KL2-J203JS井及配套的注醇、自控仪表、通信、电气、消防、结构、防腐、电力线路等辅助工程;③新建KL2-J203JS井至克深6-1阀室采气管线620m。项目建成后,预计产气规模40×104m3/d,产油规模1.2t/d。项目总投资650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0万元,占总投资的2.61%。 | 1、大气:项目集输工艺全过程密闭,容易泄漏的关键危险部位采用先进设备和材料,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和操作平衡,减少气体泄漏,可有效减少无组织烃类的挥发。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无组织排放的甲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限值。 2、废水:运营期无新增生活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采出水和井下作业废水。其中,采出水随采出气输送至克拉2中央处理站处理,处理后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后回注地层;井下作业废水送至克拉苏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妥善处置。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采气树、甲醇加注撬等,通过基础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场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运营期固废主要为落地油泥、清管废渣和沾油废物,分类收集,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够得以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5、环境风险防治措施:本工程所涉及的危险物质包括天然气(甲烷、乙烷)、甲醇、凝析油及危险废物,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包括管道泄漏事故、遇明火发生火灾、爆炸产生次生/伴生污染物等。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分区防渗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风险可控。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式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工程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3 | 大北1301井集输工程 | 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 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工程建设内容:部署1口气井,设计井深5742m;新建大北1301井至DB902阀室管道3.34km;配套自动控制、通信、供配电、给排水等辅助系统工程。项目建成后,新增产气规模35×104m3/d,产油规模0.57t/d。项目总投资7534.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万元,占总投资的2.6%。 | 1、大气:运营期主要是井场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集输工艺全过程密闭,容易泄漏的关键危险部位采用先进设备和材料,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和操作平衡,减少气体泄漏。井场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 2、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采出水和井下作业废水。其中,采出水随凝析油一起输送至大北天然气处理厂处理,处理后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后回注地层;井下作业废水送至克拉苏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妥善处置。 3、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采气树等,通过基础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场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落地油泥、清管废渣和沾油废物,分类收集,交由库车畅源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够得以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5、环境风险防治措施:本工程所涉及的危险物质包括天然气(甲烷、乙烷)、凝析油及危险废物,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包括管道泄漏事故、遇明火发生火灾、爆炸产生次生/伴生污染物等。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分区防渗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风险可控。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式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工程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4 | 顺北804X井探转采地面工程 | 本工程位于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境内,区域以油气开采为主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①部署开发井1口;②新建顺北804X井场1座;③新建单井集输管道5km;④配套仪表、电气、通信、防腐、建筑、结构等相关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气0.44亿m3、凝析油0.8万t。项目总投资559.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占总投资的15.20%。 | 1、废气:井场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甲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项目产生废水包括采出水和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水随采出液一起进入五号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废水回收罐收集,运至顺北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项目井场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落地油及废防渗材料,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 |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