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市
政策公示公告

阿克苏地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 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等问题线索的通告

2025/05/05 3.5k 阅读 176 点赞

为规范市场监管领域老年人药品、保健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地区市场监管局职责,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虚假宣传违法行为。老年保健市场中的夸大普通商品或服务功效,夸大药品功效疗效,以“保健”为名推销普通商品、伪高科技产品、养老服务产品等虚假宣传违法行为。

(二)价格违法行为。对老年人药品、保健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三)虚假广告违法行为。发布含有虚假内容的药品、保健品广告,或利用患者、专家名义作虚假推荐的行为;在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布夸大宣传、误导性广告的行为。

(四)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养老服务机构食堂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擅自供餐,或未落实原料查验、餐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采购、加工《食品安全法》禁止的食品或添加剂,或向老年人提供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餐食。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12315;   

(二)电子邮件举报:13909979005@aks.xjaic.gov.cn(注明“老年人权益举报”);

(三)二维码举报:扫描“公平竞争线索举报二维码”;

(四)邮寄举报:阿克苏市文化路44号地区市场监管局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科(邮编:843000);   

(五)现场举报:阿克苏市文化路44号3号楼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4楼412室。

三、注意事项 

(一)举报内容需客观真实,提供具体线索(如商家名称、地址、宣传材料、交易记录等),以便核查;  

(二)匿名举报需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实名举报需附身份证明;  

(三)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四)虚构、夸大事实或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处理措施

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从严查处。

五、特别提醒

老年人需警惕“免费体验”“亲情营销”等消费陷阱,购买药品保健品应选择正规渠道,留存凭证。家属应主动关爱老年人身心健康,及时制止异常消费行为。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安全、诚信的消费环境!

六、公平竞争线索举报二维码



阿克苏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