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片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直属机构: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218号)有关规定,经2025年第五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不符合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定、已被新的法律法规和文件涵盖或替代、工作任务已完成及试用期已过等情况的11件阿克苏市人民政府文件。予以废止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
阿克苏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阿克苏市人民政府文件目录
(共11件)
1.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市政发〔2022〕1号)
2.关于印发《阿克苏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阿市政办〔2017〕13号)
3.关于阿克苏市支持本地优质工业产品开拓市场的通知(阿市政办〔2016〕80号)
4.关于印发《阿克苏市加强公益性生态公墓建设及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市政办〔2016〕101号)
5.关于印发《阿克苏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阿市政办〔2017〕51号)
6.转发《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阿市政办〔2019〕76号)
7.关于印发《阿克苏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阿市政办〔2022〕17号)
8.关于印发《阿克苏市“僵尸企业”盘活工作方案》的通知(阿市政办〔2022〕42号)
9.关于下达《阿克苏市“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的通知(阿市政办〔2016〕126号)
10.关于印发《阿克苏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9-2020年)》的通知(阿市政办〔2019〕63号)
11.关于印发《阿克苏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阿市政办〔201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