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阿克苏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保障运营安全和各方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推进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健康融合发展,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22年第4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21年1月1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8号)及《阿克苏地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规范管理指导意见》(阿地交规〔2025〕1号)规定,结合阿克苏市实际,由阿克苏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起草了《阿克苏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25年8月18日阿克苏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了《阿克苏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应到代表65人,实际到会代表60人;听证会按照宣读听证纪律、介绍听证会参加人员、陈述《阿克苏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听证会代表发表意见和提问、陈述人回答提问和政策解答、听证会代表对听证笔录进行审阅签名等程序进行;听证会上,听证代表对《阿克苏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积极发言,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共提出意见建议22条,其中:建议持续征求意见建议1条、建议持续完善细则规定内容和加强法制审核8条、需政策解答建议3条、建议加强网约车行业管理7条、建议快速推进网约车落地经营3条。共采纳意见建议17条,其中:持续征求意见1条,完善细则规定和加强法制审核意见6条,政策解答建议3条、建议加强网约车管理6条,快速推进网约车落地经营1条,未采纳意见建议5条。阿克苏市交通运输局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对网约车车辆性质为营运车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行驶60万公里报废是否符合规定”等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同时对部分建议予以采纳,如:“对加强网约车合规后的企业经营管理”建议予以采纳;“对《阿克苏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三章第十一条有关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建议予以采纳。另外“对存量网约车合规转化和投入运营网约车数量进行限制”建议,将进一步研究完善。
特此公告。
阿克苏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