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国家《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阿克苏地区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规定,现将中止阿瓦提康和医院等6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具体如下:
1.中止阿瓦提康和医院医保服务协议180天,中止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9月27日;
2.中止阿瓦提邢宁大药房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90天,中止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7月9日;
3.中止新疆神木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阿瓦提县二店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60天,中止时间为2025年4月8日-6月7日;
4.中止新疆神木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阿瓦提县新生大药房医保服务协议120天,中止时间为2025年4月7日-8月6日;
5.中止阿瓦提县艾米琪药房有限公司医保服务协议180天,中止时间为2025年4月2日-10月1日;
6.中止阿瓦提县康寿大药房有限公司医保服务协议180天,中止时间为2025年4月2日-10月1日,现予以公告。
联 系 人:阿力木江·阿不来提
联系电话:0997-2530075
阿克苏地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