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要求,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对库车新豫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废铅蓄电池收贮中心经营许可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经现场勘察、核对相关档案资料,认为该公司符合《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要求,允许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和转移活动;收贮中心最大贮存量为150吨,周转量为0.5万吨/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现对库车新豫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废铅蓄电池收贮中心经营许可进行公告如下:
收贮编码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贮存类别 | 法人 代表 | 联系电话 |
652901-12 | 库车新豫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阿克苏地区静脉产业园(东区)资源再生利用区内 | 91652902MA78WLXE3D | HW31(900-052-31)废铅蓄电池及废铅蓄电池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铅板、废铅膏和酸液 | 张国会 | 18639309616 |
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