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判定标准及《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关于将锂电池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电化学储能单位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的通知》要求,经核实确定2026年第一季度全地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147家(支队本级12家、阿克苏市767家、库车市372家、沙雅县216家、温宿县191家、阿瓦提县154家、拜城县149家、新和县122家、乌什县100家、柯坪县64家)、火灾高危单位60家(支队本级1家、阿克苏市38家、库车市19家、温宿县2家),现予以公告。
各重点单位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特此公告。
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