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2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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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1 | 拜城县2024年铁热克镇和米吉克乡2个乡镇防渗渠建设项目 | 本工程位于阿克苏地区拜城县铁热克镇及米吉克乡 | 拜城县农业农村局 | 新疆豫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拜城县铁热克镇铁热克村、米吉克乡亚曼苏村建设防渗渠道13条,共18.478km,配套建设渠系建筑物共计188座。项目总投资18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2.7%。 | 1、废气:施工期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村庄民房内的旱厕,用于肥田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排入临时生产区防渗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等。 3、噪声: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靠近村庄段夜间、午休时间禁止施工,施工区内限制车速等,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废:施工期弃土优先回用项目建设,剩余弃方运至弃土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就近使用所在村庄内的垃圾储运设施,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沉淀池含油污泥集中收集,暂存于临时生产区的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
2 | 中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采油三厂YJ3-1XC井组天然气处理站LNG加工处理项目 | 阿克苏地区沙雅县 | 新疆聚满德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新疆优盛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扩建净化回收单元流程1套,设计原料气处理规模为6×104Nm3/d,设计LNG产量为36.6t/d。包含有脱酸撬、脱硫撬、脱水撬、深冷液化撬、冷剂压缩撬、导热油炉、LNG装车等设施。 总投资 2000 万元,环保投资 127.5 万元,占总投资的 6.38%。 | 1、废气:导热油炉以净化后的天然气为原料,燃烧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经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装置闪蒸气通过设置的 BOG 回收系统进行回收;生产装置区及原料气输送管线物料密闭输送、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控制、阀门等,烃类机泵采用无泄漏屏蔽泵、定期检查、检修;LNG 装车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管理,规范操作流程,尽量避免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值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期工艺废水排入污水罐,定期外运委托第三方环保公司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运外委处置,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各类原料气增压机、压缩机、泵、风机等。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昼夜 60dB(A),夜间 50dB(A)),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4、固废:本项目废活性炭、废脱汞剂、废分子筛、废滤料、废吸附剂、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新建的 1 座撬装式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与生活垃圾一起运至沙雅县盖孜木乡环卫垃圾清理转运站统一处置;废脱硫剂由厂家更换回收,不在厂区暂存。。 |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
3 | 哈得逊油田注烟道气驱油现场实验项目 | 本工程位于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境内,区域以油气开采为主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哈一联合站新建1套烟气捕集撬、1套烟气脱水撬;②HD1-5H注气井场新建1套注入撬。③配套供配电、自控、通信、防腐等公用工程。项目建成后HD1-5H井注气量为4.8×104Nm3/d。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的1.0%。 | 1、废气:施工期:废气包括施工扬尘、焊接烟尘、车辆尾气等;施工扬尘采取施工车辆采取减速慢行、物料苫盖的措施;选取合格的焊条和合格环保的燃料,减少焊接烟尘和车辆废气的产生;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施工期:目施工时间较短,不设施工营地,人员依托哈一联合站公寓;运营期:板翅式预冷器和低压冷干机冷凝水桶装收集后用于哈一联合站公寓冲厕用水; 3、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施工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4、固废:施工期: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施工废料等,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哈得作业区固废填埋场分别填埋处置;运营期:废活性氧化铝更换时由厂家回收处置; 5、生态:施工过程中严格规定车辆和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使之限于在施工区范围内活动,最大限度减少对荒漠植物生存环境的破坏,最大限度避免破坏野生动物的活动场所和生存环境;严禁破坏井场、站场外的植被;严格控制和管理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范围,所有车辆采用“一”字型作业法,避免并行开辟新路,以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尽量不侵扰野生动物的栖息地;确保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固体废物填埋,避免各种污染物污染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并进一步影响其上部生长的荒漠植被;强化风险意识,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与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降低风险概率,避免事故泄漏和火灾爆炸事故可能对植物和野生动物的影响;加强人员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培训教育,发现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时采取及时避让的措施;建议施工单位在项目区张贴野生保护动植物宣传画及材料,禁止施工人员随意猎捕野生动物;施工活动中发现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活动踪迹要给予高度关注,保护其正常活动不受人为影响,一旦发现重点保护动物受伤或行为异常要及时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汇报,并采取及时有效的救助措施。 |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
4 | 阿克苏地区库车市二八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 本次项目区位于库车市二八台镇境内 | 库车市水资源总站 | 阿克苏奥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工程改造骨干渠道总长46.737km,其中改建干渠 1 条、建设长度为 22.233km,支渠 8 条、建设长度为24.504km,配套渠系建筑物 394 座。 | 1、废气:制定施工期环境管理制度,文明施工。施工期科学合理设置拌合站,施工扬尘采取洒水抑尘、分段施工、临时土方苫盖、车辆运输覆盖帆布、低速行驶严禁抛洒等措施减少扬尘。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水污染: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住村庄排水系统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区洒水抑尘,严禁施工废水乱排、乱流。 3、噪声:项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项目井场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多余土方用于渠道沿线两侧机耕道和坑洼处填平。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政府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5、生态:做好施工组织规划,合理划定施工范围,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对规划占地范围外的区域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随意行车、乱碾乱压、占用等,尽量减少生态扰动面积,避免破坏自然植被。施工区域及施工道路选线应尽可能避开植被覆盖度较高区域,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管理工作,对场地采取平整、压实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与工程建设无关的临时设施全面拆除,并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清理、平整,根据各处原有植被状况和植物立地条件等具体情况予以及时恢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落实防沙治沙措施。 |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