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必要性
重大行政决策事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发展稳定大局,能否做到科学、依法、民主决策,直接体现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决定政府能否全面依法正确履职,关系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国务院、自治区相继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各个环节作出了具体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了要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有关要求,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使承办单位在拟定重大决策草案过程中,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保障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二、制定过程
2024年1月4日,地区司法局根据国务院、自治区有关编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规定,经认真梳理行署各部门(单位)报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形成了《阿克苏地区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于1月24日再次向行署各部门征求意见,最终形成《阿克苏地区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三、主要内容
按照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原则,紧紧围绕行署2024年度重点工作,拟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共11项。其中,规划类决策事项5项:《阿克苏地区畜牧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阿克苏地区加强数字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24-2025年)》《阿克苏地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阿克苏地区低产低效果园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阿克苏地区农田灌溉发展规划》;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事项6项:《阿克苏地区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细则》《阿克苏地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实施方案》《阿克苏地区参赛各类大型运动会奖励办法》《阿克苏地区养老机构扶持资助办法》《阿克苏地区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阿克苏地区推进落实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四、解读主体
咨询解读主体:阿克苏地区司法局
咨询解读人员:阿布来提
咨 询 电 话:0997-2282592
解读主体地址:阿克苏市新城街道文化路28号阿克苏地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