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新人社发〔2024〕29号)文件要求,地区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至2024年12月31日。经人社部门审核,现将地区本级企业已确认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4日-11月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及时向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咨询电话:0997-2122414 监督电话:0997-2122453
附件:2024年度地区本级第四批拟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企业名单11.4
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