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推进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落地见效,切实做好残膜资源化、能源化、无害化处置工作,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自治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实施方案》(新农办科函〔2025〕76号)、阿克苏地区《2025年阿克苏地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阿地农字〔2025〕62号)及阿克苏市2023年度、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相关要求,阿克苏市于2025年12月12日组织开展了阿克苏市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残膜处置工作实施主体公开遴选。因部分片区报名企业数量未达法定竞争性要求、部分片区资格初审后合格企业数量不足,导致首次遴选未形成有效竞争。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二次公开遴选项目残膜处置工作实施主体。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名参与,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时限
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具体时间以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
二、项目实施内容
对阿克苏市残膜,定向遴选具备残膜加工资源化、能源化、无害化处置能力的合规企业开展集中处置。
三、申报主体资格条件
1. 资质合规。申报主体完成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废旧地膜回收加工或塑料加工相关内容;已依法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排污许可等相关手续。
2. 场地与设备达标。配备1条及以上残膜加工生产线,具备与区域处置需求相匹配的残膜加工处理能力,且场地须配备地磅;拥有符合标准的加工车间、固定堆料场所及成品库房;堆放和计量区域安装高清监控设备,视频存储时长不少于90天;相关证明材料(购置发票、协议、场地设备照片等)需真实有效,并接受现场核实。
3. 环保措施到位。残膜处理全过程严格符合环保标准,处置环节产生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物须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生产工艺需对标《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具备稳定的残膜处理及资源化转化能力。堆料场地需严格落实环保规范要求,地面必须硬化;对难以处置的残膜按照废旧地膜分类分级要求,严禁随意弃置、掩埋或焚烧,严防二次污染。
4. 安全生产规范。消防、安全设施配备齐全,按标准配置灭火器、消防池等硬件设施,同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 信誉与管理健全。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信用中国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四、申报资料
1. 《阿克苏市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残膜处置工作实施主体申报表》。
2. 对照申报资格条件出具的相关印证材料(所有图片及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主体公章)。
3. 针对性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需明确拟实施服务及建设内容,包含详细时间安排、实施规模、场地规划等核心要素。
4. 其他可佐证企业项目实施能力的辅助材料。
申报主体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1. 报名流程。具备条件的申报主体,携带全套申报材料报送至阿克苏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地址:阿克苏市北京路67号 。
2. 报名时限。2026年1月5日10:00至9日20:00(共计5天),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3份。
六、其他事项
1. 同等申报条件下,优先遴选具备环评资质的申报主体。
2. 本次遴选结果由阿克苏市农业农村局结合申报主体综合实力、资质条件等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
3.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向阿克苏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咨询并索取相关文件资料。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金丽 13779439590
帕提古力·依司拉木 13579102950
附: 阿克苏市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残膜处置申报表
服务组织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法人姓名 | 电话 | ||
服务组织地点 | 证照注册号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
申报内容 | 申报阿克苏市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残膜处置工作实施主体 | ||
申报服务片区 | 申报服务乡(镇) | 申报服务形式(造粒、凝练等) | 申报服务量(吨) |
市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字: (公章) | ||
年 月 日 | |||
克苏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