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阿克苏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各方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稿的政策解读

2024/01/25 1.8w 阅读 189 点赞

根据地委委员会安排,为着力加大源头治腐力度,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行为,切实维护健康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合实际,牵头制定了《阿克苏地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各方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阿克苏地区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整合共享的部署要求,以整合共享资源、统一制度规则、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积极践行“依法交易、服务第一、公正至上”的公共资源交易新常态,切实履行见证服务职能,下大力气堵塞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漏洞,助力地区公资源交易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化推进,在2021年自治区首次开展的第三方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中,阿克苏地区总体评价位列全疆各地(州)市第一梯队,13项评价指标中,招标投标排名第一。但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实际过程中,还存在项目“未招先建”“边招边建”、支解项目规避进入地区招标、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等13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该《若干意见》罗列了招投标领域的不合法、不合规的行为,并针对性的提出了应对措施。

目前,全疆各地州均未出台针对该《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对此,根据地委委员会安排,我们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已先后两轮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委托我中心法律顾问、地区司法局对《实施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核、审查,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此次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方案再做修改完善后,提交地委、行署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一)整体思路

《实施意见》坚持聚焦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交易主体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从标前、标中和标后三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管提出针对性措施,并明确了每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

(二)工作要求及措施

1.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通过明确依法落实招标自主权,规范项目发包方式,严格规范招标人行为,统一发布招标投标信息,规范编制招标文件,加强评标报告核查,强化项目管理,畅通异议渠道等措施,进一步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着力解决项目“未招先建”、“边招边建”、排斥潜在投标人和随意支解项目规避进入地区本级交易等问题。

2.强化投标人诚实守信规范。通过严格规范投标人行为,加强对拟派项目经理的管理,规范联合体投标等举措,强化投标人诚实守信规范,着力解决串通投标、中标后项目经理随意更换、联合体投标不规范等问题。

3.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监管。通过严格规范招标代理行为,促进招标代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等具体举措,着力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解决招标代理人员职业素养偏低、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4.加强对评标专家和评标活动的管理。通过严格规范招标人代表选派,规范招标评委的选取条件,健全评标专家管理机制,严肃评标专家责任追究,提高评标质量,规范评标错误复核等措施,切实加强对评标专家和评标活动的管理,提升评标质效。

5.强化招投标监管工作。通过严格招标方式核准,加强评标专家监管,开展智慧监管,强化协同监管,强化标后履约监管等措施,强化招投标监管工作,着力解决地、县(市)两级交易权限不合理、评标专家履职不力、监管合力不足和重标前监管、轻标后监管的问题。

6.打击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明确畅通违法线索来源渠道,完善投诉处理制度,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加强部门联动协作等举措,着力严肃打击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严肃招标投标工作纪律。通过加强招标投标监管队伍建设,建立招标投标社会监督机制,强化监督问责严肃等举措,着力加强对招投标的事前工作指导,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精准化服务,以进一步严肃招标投标工作纪律。

地区在全疆地(州)市层面率先出台针对《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对于我们更好的落实国家、自治区工作要求,切实规范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各方主体行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将发挥积极作用。

                         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7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