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日起,《阿克苏市餐厨垃圾管理管理办法》(阿市政办〔2019〕1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施行,通过大力规范餐厨垃圾处理,对餐厨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置加以明确规定,以确保餐厨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切实维护城市市容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一、办法的适用范围
《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市内餐饮经营单位(含单位食堂)餐厨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及其他管理活动。本市内凡是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未取得相关许可但实际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主体均需遵守《管理办法》。
二、什么是餐厨垃圾
《管理办法》中提到的餐厨垃圾包括两类,一类是餐饮垃圾,另一类是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办法》已对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进行明确定义。
三、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的区别
餐厨垃圾产生自饭店、食堂等餐饮业的残羹剩饭,具有产生量大、数量相对集中、分布广的特点。厨余垃圾主要指居民日常烹调中废弃的下脚料和剩饭剩菜,以及食品加工等活动中产生的垃圾。
四、餐厨垃圾由谁管理
《管理办法》明确厘清各部门职责,本市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由市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管理,确保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活动和投诉举报工作等环节监管工作得到落实。
五、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中各方应履行的内容
(一)开展餐厨垃圾经营性运输和处置活动需经市行政执法局批准;
(二)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实行有偿服务,市发改委负责制定餐厨垃圾处置收费的管理办法,市行政执法局负责餐厨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理过程的管理;
(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必须按《管理办法》规定建立餐厨垃圾处理台账,如实记录种类、产生量和流向等内容,严格落实餐厨垃圾的收集、油水分离、装袋和投放,不得将餐厨垃圾与生活垃圾混放,不得在规定地点外投放餐厨垃圾,不得将餐厨垃圾提供给非法从事餐厨垃圾运输或处置的单位、个人。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可自行清运餐厨垃圾;
(四)餐厨垃圾经营性运输单位必须按《管理办法》规定与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签订运输服务合同,建立收运台账,收集运输过程需确保清洁卫生和运输设备密闭完好;
(五)餐厨垃圾经营性处置单位必须按《管理办法》规定与餐厨垃圾经营性运输单位建立接收台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置餐厨垃圾,防止二次污染。
六、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
市行政执法局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受公众对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投诉和举报。
2019年11月1日